1、各級各類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舉辦權和經營權,內含冠名權、冠杯權、廣告發布權、廣播電視轉播權,競賽表演活動的名稱、會徽、吉祥物等標誌的特許使用權和經營權等。
2、各級各類體育組織、體育團隊的名稱、標誌的專有權、特許使用權和經營權。
3、體育專利的申請權和實施權。
4、體育專有技術的發明權、使用權、轉讓權和其他體育科技成果權。
5、體育組織、團隊和個人的聲譽。
6、體育場館、設備的租賃權土地使用權。
7、體育彩票的發行權、專營權和銷售權。
8、職業體育名人的廣告權、代理權。
9、體育行政部門認定的體育類促銷獲利因素。
10、法律、法規規定的或國際慣例承認的其他體育無形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