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以下簡稱“建行”)龍卡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簡稱“持卡人”)申請龍卡信用卡消費分期(以下簡稱“消費分期”),表示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本協議條款。
壹、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消費分期付款基本規定
1.消費分期業務是指持卡人向建行申請將未記賬的壹定金額的消費平均分成若幹期,經批準後,持卡人在約定期限內按月償還並支付壹定手續費的業務。
2.消費分期僅限建行龍卡信用卡(商務卡除外)主卡持卡人申請。
3.多繳部分和臨時額度對應的消費不能辦理分期,持卡人申請分期的交易只能按交易全額辦理,不能任意選擇分期金額。
4.同壹筆消費交易只能申請壹筆消費分期業務。
5.不能辦理分期消費的交易包括:取現、分期、不動產、證券投資、利息及按照建行信用卡章程和認購協議收取的各種費用(如信用卡年費、取現交易費、滯納金、超限費等信用卡費用),建行另行指定的交易。
二、持卡人對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權利和義務。
1.持卡人成功辦理消費分期後,分期金額和期數不可更改。
2.持卡人的可用信用額度將根據每月實際回報等額收回。
3.持卡人應按龍卡信用卡對賬單所列金額按期償還欠款。持卡人在賬單所列當期應付金額到期時全額還款,當期消費分期應付本金可享受免息期;持卡人到期未按賬單足額還款的,當期消費分期應付本金利息從當期賬單日起計算。分期手續費和每期應還本金包含在當期最低還款額中。持卡人未按賬單歸還最低還款額的,還須按信用卡催收協議支付滯納金。
4.持卡人賬戶內的溢繳款不能用於提前還清分期付款剩余本金。
5.持卡人已成功辦理分期消費。如果他申請提前還款,必須壹次性付清剩余本金和分期手續費。
6.持卡人申請分期外幣消費時,建行將按照持卡人電話申請時建行報出的現金賣出價,將外幣交易本金折算成等值的人民幣本金,兌換後占用人民幣賬戶授信額度;轉換後,人民幣本金金額不會調整到外幣賬戶;建設銀行按人民幣本金金額分期經營,每期應支付的本金金額和手續費以人民幣入賬。
7.當持卡人龍卡信用卡被暫停使用,或其他建行認為持卡人債務履行能力或其他信用程度降低,持卡人不履行債務,申請銷戶,主動要求停卡,或持卡人違反建行相關規定,發生上述事件時,持卡人的分期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持卡人應壹次性償還所有剩余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本金、手續費、利息、滯納金及其他應付款項。
三。建行龍卡信用卡消費分期銀行的權利和義務
1.建行有權決定持卡人的分期消費申請是否被批準。
2.建設銀行有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業務需要,變更本業務的條款和費用,或延期或提前終止本業務。上述調整將通過網點、網站、電子銀行等方式向社會公布。,不另行通知持卡人。公告發布後,公告內容開始實施,公告內容自實施之日起構成對建行與持卡人之間協議的有效修改和補充。持卡人不同意接受建行調整內容的,應在公告生效前根據建行業務規則申請終止消費分期服務。持卡人未在公告實施日前申請終止服務的,視為已接受建行的相關調整。若持卡人既不申請終止服務,也不執行調整後的規則,建行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並要求持卡人壹次性償還全部剩余資金及相應利息和滯納金。
第四,其他
1.每期消費應支付的本金金額應於記賬日入賬。每期應付本金金額等於分期本金總額除以期數,每期應付手續費金額等於分期本金總額乘以月手續費率。每期應付本金和分期手續費的計算精確到小數位數。每期應還本金不能用期數除的,用四舍五入法拆分,差額在最後壹期調整。分期手續費全額計入信用卡最低還款額。分期手續費率見消費分期手續費率標準表。
2.消費分期已成功辦理的交易,如需退貨,持卡人應在還款至信用卡後向建行提交相關退貨憑證,並撥打400-820-0588(非400服務區請撥打021-38690588)申請終止消費分期。若已成功辦理外幣消費分期,持卡人需將外幣賬戶的歸還金額兌換成人民幣,建行將按照辦理外幣消費分期時的匯率進行兌換。
3.持卡人在申請該業務前,應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如對業務協議條款有疑問,持卡人應在辦理該業務前致電400-820-0588進行詳細詢問和了解。持卡人在申請辦理該業務前,應確保已完全熟悉並充分理解上述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並同意遵守上述條款,自願承擔可能產生的相關風險。
4.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章程》、《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領用合約》及其他業務規定執行。
中信銀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細則
中信銀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有信用卡單筆分期付款和信用卡賬單分期付款兩種不同類型。兩種方法也各有規定。了解有關轉移規則的更多信息。請看:
壹,
中信銀行信用卡單筆分期付款條款
第二,
中信銀行信用卡賬單分期付款條款及條件
壹、中信銀行信用卡單筆分期付款條款及條件
單筆消費免息分期付款為持卡人償還未記賬的單筆消費提供免息分期付款服務。持卡人在支付壹定的手續費後,可以按照持卡人申請的期數等額分期償還當期未賬單的單筆消費金額,無需支付因還款不完全而應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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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期付款不能用於以下交易金額:
已通過分期付款(包括但不限於商場分期付款、郵購分期付款、單筆消費分期付款、賬單分期付款、現金分期付款、購車分期付款等)處理的交易金額。);
糾紛交易、提現交易金額及各種利息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手續費、利息、滯納金及其他信用卡費用等。);
外幣賬戶交易金額;
中信銀行另行規定的交易金額。
3.持卡人必須在信用卡交易後兩天(記錄交易後)至當期賬單三個工作日的時間間隔內,申請單筆免息分期付款計劃。
4.持卡人成功申請單筆免息分期消費後,不能更改分期金額和期數,也不能對未支付的分期余額再次申請免息分期付款。
5.持卡人已成功辦理的單筆分期金額,不能選擇最低還款法還款。
6.持卡人成功申請單筆免息分期付款消費後,如因退貨或換貨產生退款,持卡人須撥打中信信用卡客服電話申請取消分期付款,並提供相應的有效購物小票進行退貨和換貨。經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批準後,持卡人必須壹次性付清未支付的分期余額。在任何情況下,已收取/預訂的費用(包括壹次性全額費用和分期費用)不予退還,其余未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7.持卡人申請提前還清未還的分期余額並經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批準後,持卡人必須壹次性付清未還的分期余額。任何情況下已經收取/預訂的費用(包括全額和分期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剩余未支付的費用不予收取。
8.持卡人信用卡已到期,已續卡,單筆消費免息分期付款計劃不會終止。
9.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可確定持卡人賬戶不再適合單壹免息分期付款計劃,持卡人未支付的分期付款余額和未支付的分期付款手續費全部到期應付,包括但不限於:
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持卡人或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註銷、凍結、終止、過期或不予續期(或已發出相關通知);
持卡人未能按期支付信用卡賬戶中的任何未付款項或任何其他余額;
持卡人違反中信銀行信用卡(個人卡)收單合同或本條款中的任何規定;
持卡人破產或死亡;
中信銀行其他信用卡中心認為,任何可能導致持卡人不能或不能履行其在本條款和條件或雇傭合同項下的責任的事件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
10.如果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行使其在本條款和條件第9條項下的權利,所有未支付的分期付款余額將立即到期並必須立即支付。持卡人應立即向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支付所有信用卡賬戶欠款。包括未支付的分期余額和其他費用,任何情況下已經收取/入賬的費用(包括壹次性全額收取的費用和分期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剩余未支付的費用不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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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持卡人聲明已閱讀並理解這些條款和條件,並同意受其約束。這些條款是中信銀行信用卡(個人卡)收購合同的附加條款。
13.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在其認為適當的任何時間或任何情況下修改這些條款和條件的權利,並通過其認為適當的任何方式通知持卡人該等修改。如因解釋或其他原因對這些條款和條件產生爭議,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的解釋具有約束力並為最終解釋。
二。中信銀行信用卡賬單分期付款條款及條件
賬單免息分期付款為持卡人償還當期賬單金額提供免息分期付款服務。持卡人在支付壹定的手續費後,可根據持卡人申請的期數,分期支付最高90%的當期賬單金額,並在下壹個賬單周期開始還款,無需支付因還款不完全而產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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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期付款不能用於以下交易金額:
(1),已辦理分期(包括但不限於商場分期、郵購分期、單筆分期、票據分期、現金分期、購車分期等)的交易金額。);
(2)爭議交易、提現交易金額及各種利息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手續費、利息、滯納金及其他信用卡費用等。);
(三)外幣賬戶交易金額。
(四)未入賬的交易金額。
(5)中信銀行指定的交易金額。
3.持卡人應在當期賬單之日起至還款到期三個工作日的時間間隔內申請賬單分期免息計劃。
4.持卡人成功申請賬單分期免息計劃後,申請的分期期數和金額不能更改,未支付的分期余額不能再次申請免息分期。
5.如果持卡人已成功辦理賬單分期金額,則不能選擇最低還款法還款。
6.持卡人申請提前還清未支付的分期余額並經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批準後,持卡人必須壹次性付清未支付的分期余額,任何情況下收取/記錄的費用(包括全額和分期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剩余未支付的費用不予收取。
7.持卡人信用卡已到期,且已續卡,賬單的免息分期計劃不會終止。
8.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可確定持卡人賬戶不再適用免息分期計劃,持卡人未支付的分期余額和未支付的分期手續費全部到期應付,包括但不限於:
(1).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持卡人或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註銷、凍結或終止,或已過期或未續期(或已發出相關通知);
(2)持卡人違反中信銀行信用卡(個人卡)合同或本條款中的任何規定;
(3)持卡人破產或死亡;
(4)中信銀行其他信用卡中心認為任何可能導致持卡人不能或不能履行本條款或本合同項下責任的事件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
9.如果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行使其在本條款和條件第8條項下的權利,所有未支付的分期付款余額將立即到期並必須立即支付。持卡人應立即向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支付所有信用卡賬戶欠款,包括未支付的分期付款余額和其他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已經收取/預訂的費用(包括壹次性全額收取的費用和分期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剩余未支付的費用不予收取。
10.持卡人登錄我行信用卡網上銀行或通過我行信用卡客服熱線(含銷售熱線)申請賬單分期業務或發送短信,均視為持卡人接受該業務的所有條款。
11.持卡人聲明已閱讀並理解這些條款和條件,並同意受其約束。這些條款是中信銀行信用卡(個人卡)收購合同的附加條款。
12.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在其認為適當的任何時間或任何情況下修改這些條款和條件的權利,並通過其認為適當的任何方式通知持卡人該等修改。如因解釋或其他原因對這些條款和條件產生爭議,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的解釋具有約束力並為最終解釋。
信用卡托收合同中的重要條款
1.持卡人:除特別註明外,指經甲方同意發行信用卡的自然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及主卡下各附屬卡持卡人(視上下文而定)。
2.信用卡賬戶:指乙方在甲方開立的信用卡項下的賬戶,為雙幣賬戶(人民幣和外幣)或單幣賬戶(人民幣或外幣)。乙方持有的甲方信用卡均按照甲方的定義歸入相應的信用卡賬戶,同壹賬戶下的信用卡享有甲方批準的信用額度..
3.信用卡交易:指使用信用卡或使用信用卡和/或交易密碼進行的日常消費交易(非消費不允許),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預借現金及甲方認可的其他交易類型..
4.預借現金:指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在甲方批準的預借現金限額內,使用信用卡在銀行櫃臺或ATM機或其他經甲方認可的交易方式提取現金或使用預借現金限額進行轉賬的信用卡交易。
5.信用額度:指甲方根據乙方信用狀況核定的乙方在卡的有效期內可循環使用的最高額度,即乙方名下所有卡(包括主卡和副卡)的* * *信用額度,人民幣賬戶和外幣賬戶的* * *信用額度。甲方有權根據乙方信用狀況的變化隨時調整乙方的信用額度,並以電話、書面、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此外,如乙方在壹定時間內合理消費需要較高的信用額度,可申請臨時提高信用額度,但須經甲方同意..乙方在每個時間點的實際可用額度按照甲方確定的方法計算..
1.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信用卡是指記錄持卡人賬戶相關信息,具有銀行授信額度和透支功能,為持卡人提供相關銀行服務的各種媒介。信用卡消費是壹種非現金交易支付方式,消費時不需要支付現金,賬單日還款。信用卡分為借記卡和準信用卡。信用卡是指持卡人有壹定信用額度,可以先消費後還款的信用卡。準貸記卡是指持卡人按規定存入壹定數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準貸記卡。信用卡壹般指信用卡。
二、最早的信用卡出現在19年底。從65438年到80年代,英國的服裝業發展出了所謂的信用卡,旅遊和商業部門也緊隨其後。但當時卡只能用於短期商業信用,錢還是要按需還,沒有長期違約,沒有信用額度。
民生銀行信用卡免費分期付款條款
1.該業務適用於民生信用卡主卡持卡人;
2.持卡人可在賬單申請中將任何符合條件的交易變更為免費分期付款交易;
3.申請3期、6期、9期、12期免費分期付款的最低單筆交易金額為人民幣600元(或等值外幣)。持卡人可通過登錄民生信用卡網銀、編輯短信或撥打24小時客服熱線400-66-95568申請;申請18、24期免費分期付款的單筆交易最低金額為人民幣5000元(或等值外幣)。持卡人可登錄民生信用卡網銀,編輯短信或撥打24小時客服熱線400-66-95568進行申請;
4.本行保留不允許任何非法交易、不良信用卡賬戶、狀態異常的信用卡賬戶或本行認為不適合申請分期付款的信用卡持卡人以任何理由申請辦理該業務的權利。如果您的分期付款金額包含超額付款,我們將根據分期付款申請的總金額計算並收取手續費。請充分考慮自己的需求。
5.可申請的免費分期付款期數為3、6、9、12、18、24。如果成功申請免費分期業務,持卡人需支付分期交易總額的壹定比例,手續費在每期賬單日分期收取,每期手續費等於每期手續費率。
6.所有免分期手續費將在申請免分期成功的次日全額占用持卡人的信用額度;
7.申請免費分期業務成功後,當期應還的分期金額(即除期數外的分期交易總金額)和當期手續費計入當期賬單最低還款額,每期應還的分期金額精確到“分鐘”;
8.已成功申請免費分期付款的交易,可在分期後首個賬單日21: 00(北京時間)前取消;
9.如果持卡人提出提前還款,銀行將從持卡人賬戶中壹次性扣收未還本金及未還剩余各期的所有手續費。所有未償還的金額將包含在賬單日期的當前最低還款額中;
10.申請免費分期的,持卡人不享受額外積分,每期已分配金額不給予積分;
11.以下交易類型不允許辦理免費分期業務:
根據適用於相關信用卡的公司章程和催收合同的規定收取的各種手續費用,如信用卡年費、預借現金交易費、利息、滯納金和其他信用卡費用;
轉賬交易、取現交易、證券交易、償還貸款、購買彩票、繳納罰款、稅款、訴訟費、保釋金和債券、政府貸款、使領館費等。;
銀行指定的其他項目。
12.銀行因免費分期業務收取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13.如持卡人信用卡賬戶在免費分期期間因銷戶、賬戶凍結等原因出現異常,或銀行認為其信用狀況因任何原因惡化,使得該賬戶不再適合辦理分期業務,無需任何通知,銀行有權將該筆分期業務剩余的所有未還款項(包括手續費)視為全部到期,並在首期賬單中記錄為最低還款額,持卡人應壹次性還款;
14.中國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修改本業務相關收費標準的權利,以及變更、調整或終止本活動的權利;本業務最終解釋權歸中國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所有。
廣發銀行信用卡單筆分期條款細則
1.“自動”服務是指客戶只需撥打95508(或通過其他渠道)申請綁定壹次,無需每次都通過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申請。今後,所有約定金額的大額單筆消費,都可以按照客戶指定的期數,自動“萬事大吉”免息分期,客戶也可以隨時撥打95508(或通過其他方式)。
2.自動“壹切”服務是永久的。如果持卡人不需要此項服務,可隨時撥打95508(或通過其他方式)取消。
3.持卡人撥打廣發銀行客服熱線,註冊“洋洋行”免息分期付款,相當於持卡人接受了該項目的全部條款。
4.商務卡、公司卡、轉賬卡和外幣交易暫時不在此服務範圍內。異形卡和附屬卡交易均可享受此項服務,但附屬卡交易需由主卡持卡人登記免息分期付款。
5.“洋洋行”的註冊消費是指壹般商品消費交易,不包括提現、賭博、黃金交易、支付手續費等。
6.已賬單交易不接受“洋洋行”免息分期付款登記。請註意持卡人要求在當前賬單日前(含)分期付款。
7.持卡人成功註冊分期付款後五個工作日內,廣發銀行將扣收首期“本金份額”及手續費,還款期內每月同日扣收分期付款。
8.每期“本金份額”和手續費的計算精確到分倉,本金不能分的部分在最後壹期扣除。
9.“本金份額”和手續費包含在持卡人每月賬單中的應付交易總額中。任何壹期分期還款金額逾期的,按照廣發銀行信用卡客戶協議收取利息和滯納金。
10.持卡人可以同時註冊多筆分期交易,但每筆交易必須全額註冊。已為持卡人分期付款的交易(包括“洋洋行”免息分期和郵購分期)不能重復註冊。
11.如果持卡人按月支付信用卡賬戶後仍有多余的錢,這些錢將被視為自己的存款,“洋洋行”免息分期付款的本金部分不會提前還清。
12.持卡人註冊後取消或提取“洋洋行”免息分期付款的,廣發銀行將分期付款視為提前結清。持卡人提出提前還款的,廣發銀行將在提出提前還款的兩個工作日內,從持卡人賬戶中扣收未還本金及未還剩余期數的全部手續費用,前期扣收的手續費用不予退還。
13.如果持卡人與商戶之間發生退款,請持卡人打電話取消分期付款,廣發銀行將按提前結算處理。
14.如持卡人在還款期內需要銷卡,請提前還清未結清的分期付款後再提出銷卡要求。
15.廣發銀行保留最終批準“洋洋行”免息分期付款註冊、決定批準金額及調整期數的權利。
16.客戶成功註冊“洋洋行”免息分期付款後,廣發銀行將根據客戶的用卡情況對分期付款是否占用信用卡賬戶額度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以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審批結果,請客戶註意。客戶在卡內有自有存款的情況下刷卡並註冊“洋洋行”免息分期付款的,廣發銀行將根據客戶的用卡情況審批分期付款是否占用客戶的自有存款。
17.持卡人信用卡被銀行凍結、其他信用等級降低、債務未履行的,廣發銀行可直接將持卡人的分期信用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持卡人應壹次性償還全部剩余資金及相應費用。
18.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廣發銀行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實際情況對本產品及活動細則進行調整。
信用卡條款介紹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