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補充壹下問題中的條件,要具體壹點:
1、“短期”是什麽概念?具體到多久算短期(因為考慮到妳可能對所說的20萬元有急用)?
2、妳本人什麽條件?包括年齡、學歷、閱歷(妳知道,“專業創造財富”,並且妳所需要的財富有“迫切性”,所以更需要結合妳的實際情況加以分析。到銀行用槍去“掙”那不叫“掙”,說實在的,那叫“搶”,有背妳的初衷)?
3、從經濟規則上講,以2000元本金掙200000元在概率上很小,會小到妳無法容忍。所以妳不能指望常規的方法。
4、我未必能給妳實用的方法,但如果妳仍然對大家寄予希望,請妳回答上述問題。
祝好。
************************************************************************
從“最好到過年的時候”來看,妳並不急於用這“20萬元”,所以我覺得妳有必要從長計議。
1、依靠本金2000元,說實話,正常的途徑在剩下的五個月時間裏基本不可能實現妳的上述想法,包括各位兄弟們的建議(前提是“不要命”但卻“守法”);
2、有幾個不算違法的且不需要現金本金的“業務”(或工作,都不合適),如果幸運的話,哈哈,估計也不會“要命”的:
(1)如上所述,找個未婚富女,短期內作其性夥伴或者外出時的形象夥伴(比如,其出入某公眾場合時,挽著妳的胳臂即可),條件是妳形象氣質佳,且談吐不俗;
(2)為富(仁)人作貼身保鏢(唯心地講,如果妳命大,估計不會有危險;但如果妳命不該吃這碗飯,可能夜裏睡覺都能被人從被窩裏插刀),如果有機會這樣做的話,註意,壹定要事先談好薪酬(除非妳運氣好,無意間救了保護對象);也可以給其當私人駕駛員,但要事先說好:先預支妳200000元,作三(四)年的工資(憑什麽人家會相信妳,那就靠妳的造化了)。
(3)從深圳羅湖遊泳到香港,洗車(這也算違法了,並且需要前提條件:水性及體力不錯、會粵語);
(4)去富人們常去的拳擊館,給其當“耙子”,但註意要會保護自己才能保證身體安全;
(5)代富人受過。就是某富人做錯了什麽事情,都推給妳,由妳承擔。註意不能過火,不然也是違法。
(6)找個出國勞務輸出公司(要正規的),讓對方將妳送到諸如:新加坡、韓國、非洲金礦或中東去打工。收入不成問題,但語言和生命安全成問題。
3、依靠妳的2000元本金嘗試,但未必能如妳所願,並且可能會涉及違法(常見現象):
去上海、北京或深圳、廣州,找到壹塊地方,方圓1公裏內無人賣盒飯。妳來做盒飯,但要計劃好妳的每壹盒純利潤,並且要和周圍的人搞好關系!見著“穿制服”的拼命跑。這種情況是:沒逮到就不算違法(前提是註意衛生)。
************************************
其實,說實在的,妳的想法也代表了75%以上的30歲以下的同胞的想法。如果從長計議,也許能實現妳的願望,但短期內效果幾乎難以讓人看見。上述“招數”公信力極低,除了給富人開車及去國外務工外,其他方面妳當慎重對待。
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