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已被新鄭市監委給予撤職處分。受賄千萬元屬於刑法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專",依法判處十年屬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中?沒收財產?是《刑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附加刑種類,是壹種處罰,是沒收個人財產,不包括贓款。並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壹、案件梳理
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地壹交警姚克鋒,利用職務之便,對電子違章記錄擅自免分、免罰,或修改記錄從而降低處罰金額,6年的時間,通過?中間人?收受好處費高達壹千余萬元,已經被法院公布了判決書,判刑14年。
那作案人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覺的在眾人的眼皮子底下做了這些違法的勾當呢,而且悄無聲息的,不留下痕跡,壹直過了六年才被人發覺,浮出水面。
據了解,姚克鋒做作為市交警支隊的中堅力量,技術人員,用自己的技術手段隱藏那個了作案痕跡。作為公安交通系統平臺的建設者,姚克鋒對於各項權限和操作流程了如指掌,可以輕而易舉的提取到系統信息,同時他身為該系統在長沙市的最高權限人,了解各類的賬號和密碼,可以隨意修改任意的權限,姚克鋒私下復制了處理這類處罰的工作人員的工作流程,通過在改動賬號等等的手段,虛構添加出新的辦事人員名稱進行銷分操作。若在系統中搜索這名辦事人員,無法看到姚克鋒改動的電子違章記錄,依靠職務的便利,為姚克鋒日後的犯罪提供了壁壘。
但是僅僅有職務之便是遠遠不夠的,姚克鋒還串通中間人、合夥人進行不正當的交易,擅自免分、免罰或者修改交通違法記錄。姚克鋒淩駕於法律之上,通過職位之便,非法獲利了上千萬。姚某的罪行最終被發現,除了被開除公職,還要面臨14年的牢獄,這能說,自作孽不可活。
二、案件的後續影響
姚克鋒違法亂紀案發生後,市裏對交通系統進行了全面的摸底和排查,發現了很多隱患,目前,省交通廳對於這套系統進行了不斷的優化,出現問題時會發出報警警告,從而杜絕這類事情的發生。
經調查發現,交警工作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參與駕照違規銷分等問題之前也發生過。除姚克鋒外,今年1月以來,河南省新鄭市公安局壹員工柳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行賄受賄,累計金額***計3450元,違規處理各項扣分業務,目前,柳某已被停職處分。
公職人員參與駕照違規銷分這類問題長期存在,壹是設置上有漏洞出現,二是風險防控沒有監管到位,除了姚克鋒之外,交通廳每年的例行檢查外,其他的內部監督不足,日常的廉政教育、風險排查防控等工作沒有真正落實到位,存在壹些隱患,才讓有心人有機可乘。
三、生活中此類事件時有發生
作為很多司機朋友肯定會特別的氣憤,自己平常老老實實地遵守交通規則,從不敢違反交通規則,但這些規則卻被壹些人當做特權在使用,淩駕與法律之上,實在是太可恨。
看到這個新聞,不禁想起自己就曾遇到過這樣的事,壹次去順路的超市買東西,趕上那邊修路,之前超市外面的空場地是可以停車的,那陣子不知道為啥就不可以了,也怪自己粗心沒看到標誌,買完東西壹出來,壹個交警正在拍照,怪自己沒長眼睛停錯車,拍完照,那交警還來了壹句,壹百塊錢扣三分,盡快去處理。看著旁邊壹排車被貼單子,就自我安慰,記住教訓吧。但緊接著的事,就讓人惡心了,我旁邊壹被貼罰單的大叔,氣定神閑地打了個電話,講了被貼罰單的事,然後讓電話那端的人給抹掉,沒錯,抹掉,作為路人,咱也不好意思聽得太詳細,但最後那句是絕對沒聽錯的,只能壹聲嘆息了。
總結: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建設和諧社會,需要公平公正,不管是什麽行業,遵守最基本的職業道德,人人都在在自己的崗位上問心無愧,這個社會就會減少很多矛盾爭端,增加很多祥和安定。希望執法部門都能以此為鑒,嚴肅對待此類事件,避免這些事情壹而再再而三地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