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文件,壹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名,表示債務人已欠債權人借條上註明的金額。借據是指借個人或公共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票據,即借條。錢物歸還後,欠條被撤銷或撕毀。這是壹份文件。
《合同法》第壹百九十七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