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限號,當彩民熱追某壹號碼時,會出現兩種情況:壹是該號長期開不出,彩民投入大量資金,被牢牢“套住”,時間越長,資金周轉就會越困難,產生的矛盾及問題就會很多,即使最終開出該號,就算按1000元/註計算,也只能“保本”,甚至還要虧損。第二種情況是由於中獎獎金過多,如100億元,彩票發行部門無能力支付,中獎獎金肯定不可能按照固定獎發放,只能變成浮動獎,按照財政部最高返獎總額的控制比例規定《財綜20054號》,由中獎註數平分獎金,那麽彩民拿到手的單註獎金可能會是800元、100元甚至更少,最終損壞的是彩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