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證券或者融資租賃、合資、聯營、企業集資等方式,在資本市場上籌集所需資金。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為設立或生產經營目的發行股票或債券等募集資金。
2.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通知》(銀發[1999]41號):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有關部門依照法定程序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向投資者還本付息的行為。
擴展數據:
非法集資罪的量刑標準;
《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壹百九十九條犯本節第壹百九十二條、第壹百九十四條、第壹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單位犯本節第壹百九十二條、第九十四條、第壹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參考:百度百科-合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