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壹輛汽車壓碎的石頭傷了。雖然這種情況發生的概率很小,但是我接觸過壹個和這個壹樣的案例。
比如說。2065438+2007年3月。壹輛大車在路上正常行駛,壹個行人在路邊行走。大車經過行人後,行人倒地。事發地有監控,交警部門調取了監控。經過仔細比對,大車與行人沒有接觸。
處理事故的民警會監控錄像,交給有資質的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通過技術手段,鑒定報告得出結論:大車經過事故現場時,輪胎中甩出石塊,與行人接觸。
大車司機在交通事故發生後離開事故現場,未發現有行人倒地。雖然行人家屬壹直要求認定機動車駕駛人逃逸。
事故民警經過認真研究和集體討論,認為大車司機逃逸條件不足。
交警隊最終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關於民事賠償,行人最終得到了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
交通警察部隊的職責分工。交通事故發生後,處理事故的警察會仔細勘查事故現場,收集相關證據。事故辦民警根據交通事故發生時當事人的過錯行為和過錯行為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劃分交通事故責任。
被車壓的石頭砸到路邊的行人,對於機動車駕駛員來說確實是無法預料的。交通事故的責任很難劃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的規定,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如果不能劃分責任,只要事故事實成立,交警部門就可以對事故進行舉證。
雙方均可持事故認定書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的賠償責任。根據我國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行人沒有過錯的,機動車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壹般情況下不會進行賠償,雙方需要到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將根據交警隊的事故認定書和相關法律規定,判決交通事故雙方的責任。
如果是機動車和機動車之間的事故認定,壹般法院會判決各承擔壹半責任。
找不到機動車怎麽辦?可能有人會提到,如果找不到機動車,自己的賠償不就解決了嗎?這種情況確實存在。
有時候我們的機動車在正常行駛的時候,前擋風玻璃被旁邊的鵝卵石砸碎了。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能找到對方機動車就可以獲得賠償,找不到的只能自己承擔。
只能說這是壹場意外。
可以起訴路政部門嗎?我接觸過類似案例,狀告路政部門沒有盡到清理義務。但這類案件需要律師介入,需要獲取大量證據,證明路政部門行為不當。
妳不能證明公路部門有過錯,法院不會判決公路部門承擔賠償責任。造成的損失並不大,所以建議大家不要浪費時間和精力。
這裏大家要明白,即使公路部門有過錯,法院也不會賠償。過失賠償責任是壹個百分比。比如妳可能損失了100元。路政部門有過錯時,法院可以判決路政部門承擔20元。
我個人的建議。至於交通事故,每個案例都有其特殊性。
比如路上石頭比較大,機動車超速行駛,直接碾過石頭。作為處理事故的警察,可以確定機動車的責任,也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機動車駕駛人未能確保安全。
但是我個人感覺機動車駕駛員是賠錢的。幸運的是,我們所有的機動車輛都上了保險。
以上是我個人對此事的看法。如有不妥,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謝謝妳。
原則上車主是有責任的,但幾乎所有司機都不知情。如果找不到失主,他們只能自認倒黴。
我被錯誤地指控過壹次。那是在內蒙古,我遇到了壹個故意碰瓷的人。他們幾個人在路上撒了紅棗那麽大的石頭,然後兩個人坐在路邊聊天玩耍。其他地方已經準備好了摩托車。當他們看到緩慢行駛的大貨車經過時,其中壹個坐著說話的人會把手放在胸前使勁擰,擰得他頭暈目眩,然後摩托車面包車就會追上妳。他停下車,說輪胎跳起來,壹塊石頭傷了他。然後他要錢,唱二重唱,要3000元,然後討價還價,最後以500元結束。壹共五個,其中壹個是100。我們幾個同事在同壹個地方也發生過這種情況。
輪胎彈開石子能砸到人是極小概率事件,但故意碰瓷就是惡意了。不為什麽,高速公路上有專門排列的鵝卵石。估計那些人壹天不知道錯了多少過往司機,可能真的會發大財。都是針對幾百塊錢的外地重型卡車。壹般外地司機都會承認自己倒黴,給錢。其實大家都知道這是敲詐,但是誰都沒辦法,都會在外地報警。出門在外,破財免災。
汽車使用者、環衛公司、扔石頭的汽車司機都要承擔賠償責任。
首先,汽車使用者有責任。汽車輪胎不壓在石頭上,石頭也不會崩開很遠砸到行人。用車人說讓我賠有點不公平。第壹,我沒有把石頭放在那裏,運輸的時候也沒有掉。第二,我說我疏於觀察。正常開車怎麽觀察石頭,怎麽避開?這對汽車司機太苛刻了。第三,這是拉石的貨車和環衛公司的責任,與我無關。
其次,環衛公司有責任。環衛公司負責清掃城市街道。汽車經過的道路上沒有垃圾和雜物,保證了汽車和行人的安全通行。環衛公司也覺得委屈。我們環衛工人剛清理完,路上運石車車板不緊,石頭掉下來了。我們只有回來清理的時候才能找到這塊小石頭。大道上沒有壹塊石頭,很難做到。如果要說責任是車拉石頭造成的,那就讓他賠吧。
再次,“罪魁禍首”是拉石頭的車。在我們四線城市,據說有20到30萬輛機動車,也有幾百輛車拉石頭去工地。要找到丟下這塊石頭的車,無疑是大海撈針。幸運的是,攝像頭安裝在每條街道和十字路口,好事多磨。經過徹底調查,妳會找到這輛車。這輛車的使用者不會輕易承認落石,並給他看相機。他不得不承認。但是,他們不願意承擔賠償責任。原因是落石不可避免,環衛公司及時清理,落石及時清除,人就不會垮塌。後面的車壓不碎石頭,也不會撞人。我壹個人掏錢,不公平。我不同意。
被石頭崩傷的行人撥打122報警,兩名以上交警調查取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汽車使用者、環衛公司、拉巖車司機都有責任。汽車使用人責任較小,承擔10%的賠償責任,環保公司承擔部分責任和20%的賠償責任,拉巖車司機承擔主要責任和70%的賠償責任。向行人等三方發送責任書。如無疑問,在責任書上簽字,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調解書上簽字。損害賠償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給出了賠償標準和數額。行人等三方就損害賠償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沒有人身傷害,那麽這個只能當作血黴處理!四年前我在長白山開車的時候,前面壹輛大貨車掉了壹顆鵪鶉蛋大小的石頭,我看著他撞到了機關蓋上,然後彈到玻璃上。當時時速80公裏左右,大拇指把機關蓋砸了,玻璃還好(贊本田的玻璃)!但是,以此為理由把大貨擋在前面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安全的。報警吧,雞蛋沒什麽用,人家也不會管(當然有傷亡就不壹樣了,壹定要把他抓回地平線)!
作為壹個車險代理人,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出現這種情況的概率壹般很小,但意外還是有可能發生。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會有以下三種要求。
壹是被事故車輛壓過來的石頭砸中,但沒有造成實質性損傷。如果能抓到肇事車輛,也就是說能發泄幾句。另外,司機可能不知道。如果真的很嚴重,可能會變成治安案件。勝者進入jy,敗者進入yy。得不償失。我們去守規矩吧。如果肇事車輛沒有被抓住,就當妳是渡劫的壹個成功和壹個小災難吧。
第二,如果真的很疼,最好當場讓司機停下來。如果車輛不知道離開,妳甚至必須報案,因為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直接或間接造成的第三者傷害是要承擔責任的,但責任大小以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為準,然後保險公司會進行後續理賠。在這裏,讓我們來看看科學。無論事故車輛承擔何種責任,對第三方的損害都會以此為依據。
第三,我幾年前確實遇到過這樣的案例。當時朋友老公的同學的哥哥在等車的時候被路過的面包車壓的石頭砸中,中了大獎,直接死了。然後我打電話報警監控該路段,找到了肇事車輛。朋友讓我幫我查壹下這車有多少保險。當時車30萬,全險加強制保險465,438+0萬。
前幾天遇到壹輛大貨車,從左邊超過了我。後胎剛超過我車的時候,速度是60碼。壹塊小石子從左邊飛來,只聽前擋風玻璃砰的壹聲。我立即把車停到右邊,看看沒什麽。車是長安CS35,遇到這種事真的想過死。遠離卡車,安全駕駛!真的很重要!!
走在街上,我被壹塊被汽車壓壞的石頭擊中了。這個概率低於彩票中獎的概率。但是這個世界充滿了奇跡,不可能說這種情況可以絕對排除。
第壹,妳走在街上;那麽街上壹定有壹塊小石頭;然後恰好有壹輛車從小石頭上駛過;然後由於車的壓力,輪胎壹壓小石頭就會塌;然後小石頭飛到空中,落在妳身上;然後,妳受傷之後,妳不知道是誰撞的。而肇事車輛已經離開。妳壹定很困惑,對嗎?
那麽,對於這樣的事情我們應該做些什麽呢?
根據《道路安全法》的規定,在道路上發生的壹切事故都屬於道路交通事故。然後交通事故要報警,由交警處理。
對於這次事故,可以說是無接觸事故。肇事車輛的司機可能並不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更有可能是他們自己也沒有意識到這樣的事情,所以還是照常開車。所以發生這樣的事情,肇事車輛壹般都會離開現場,這也在情理之中。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他們出事了,他們肯定不會承認。
然後,這個需要交警處理。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後盡快報警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條例》:處理事故時,交通警察壹般要到現場進行勘驗、收集證據、調查證人和知情人、詢問當事人等。然後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劃分責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鑒於這種情況,恐怕交警處理起來很麻煩。
首先要先調取相關監控視頻,鎖定嫌疑車輛,找到肇事司機和涉案車輛。
其次,將事故原因提交相關法律部門檢驗鑒定,確定小石頭的拉力是事故車輛碾壓所致。也就是說,行人的受傷與飛來的小石子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飛來的小石子與事故車輛的奔跑碾壓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只有這樣才能確認事故車輛與本案事故有關。
最後,分析事故原因,劃分責任,認定責任。交警的責任壹般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來劃分:
1,全責,即壹方負全責,另壹方無責。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即壹方承擔主要責任,另壹方承擔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即交通事故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交警無法劃分事故責任的,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證明存在事故,但無法確認哪壹方的責任。
只要交警部門明確認定責任,那麽受害人就可以根據事故責任劃分,要求事故車輛賠償。這裏有五種情況:
1.肇事車輛全責,故肇事車輛應全額賠償受害人遭受的壹切損失。
2、車輛負主要責任,那麽受害人的損失,車輛應當按照80%的比例賠償。
3.如果肇事車輛承擔次要責任,那麽受害人的肇事車輛損失按照40%的比例賠償。
4.肇事車輛承擔同等責任,故受害人的損失應由肇事車輛賠償60%。
5.肇事車輛無責任的,依據《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行人賠償10%。
交通事故發生後,確定了雙方的責任劃分。作為雙方,可以先調解。經過協商壹致調解,問題得到解決。
雙方也可以向交警部門申請調解。調解成功,責任方支付賠償後,那麽這個案子就結束了。
但像這種情況,因為車輛有保險,車主壹般不會先行賠付,所以壹般情況下,雙方很難通過調解達成壹致。只有受害方做出重大讓步,保險公司才能同意支付賠償金。否則雙方很難達成壹致。那麽作為當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像這種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將車輛所有人和車輛商業險、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起訴的當事人。公路管理部門也可以列為訴訟的共同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受害人主張的損失應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及其他壹切經濟損失。如果構成傷殘,還應該有傷殘補助金和精神撫慰金。
當事人提起訴訟後,人民法院壹般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將開庭進行判決。雙方責任劃分已經明確的,按照責任劃分比例進行賠償;如果雙方責任劃分不清,那麽壹般按照公平原則,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像這種情況,壹般車輛投保的話,就應該判定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直接賠付。如果沒有重大過錯,公路管理部門壹般不會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看石頭的大小,如果比較大,正常駕駛人能看到並避開,那麽機動車就有比較大的責任,會在保險和商業險中賠付。如果是比較小的,通常司機註意不到,那麽機動車更有可能是無責的,會在強制保險範圍內賠付。。
路政管理部分,是否履行管理責任,是否及時清理。。
如果能找到拋擲石塊的機動車,它必須負責任。。
具體案件責任分析,侵權案件和混合過錯的可能性很大。。
公路管理部門、公路所有人、事故所有人、駕駛人應當依法承擔與其過錯相當的賠償責任。
承擔此類交通事故責任的人有幾種情況。
第壹種情況,可以找市政維修部或者維修單位。根據公路法和配套法規,公路應保持良好的狀態。當然,路面不能有石塊等障礙物。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或者政府委托的部門對妳行駛的街道進行維護,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種情況,可以向碾壓石頭的車輛尋求賠償。如果石頭比較大或者是道路上明顯的障礙物,駕駛員應該是能發現卻沒有發現,或者已經發現沒有避讓已經造成了妳的車輛損壞或者人身傷害。這種情況下,車是應該賠償的。
第三種情況,有可能查出是哪輛車或者哪個人把石頭留在了路中間,那麽造成道路障礙的侵權人會賠償妳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