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救助管理總站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的政策和法規規章,制定我省救助管理工作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省救助管理站的工作;指導全省流浪兒童保護工作;協調跨省、跨地區受助人員接送任務,以及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相關工作;管理全省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信息系統。
2、福建省勘界和地名檔案管理中心
負責勘界、地名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並提供利用服務,參與省、縣際邊界糾紛協調工作,參與出版省行政區域界線圖。
3、福建省民政學校
省民政學校主要培養中等專業技術人才,現已開設空港服務、幼兒教育、商務英語、電腦會計、現代殯儀技術與管理、社會工作等二十多個中專專業,與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福建外貿職業技術學院聯合開設計算機圖形圖像處理、商務英語二個大專專業。省民政幹部學校主要以培訓全省民政系統幹部、職工為主,並面向社會開展社會工作者、民政系統特有工種等級考核的培訓工作。省民政職業技能鑒定站主要面向全校學生及社會開展計算機、英語、幼教、餐旅業等的考核、鑒定工作。
4、福建省榮譽軍人康復醫院
接收本省籍特、壹等革命傷殘軍人,並為休養、康復提供醫療服務。
5、福建省老年人活動服務中心
為全省老年人提供養老、教學、健身、康復、娛樂等服務。
6、福建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負責全省社會福利彩票的發行、銷售和管理工作。
7、福建省老齡事業服務中心
對全省老年人福利設施建設提供服務,對老年人“老有所為”提供咨詢服務,承擔老齡事業日常服務工作。
8、福建省武夷山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
為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提供服務。
9、福建省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中心
承擔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0、福建省退伍軍人培訓中心
承擔退伍軍人的業務、技能培訓等任務。
11、福建省建寧安置管理站
承擔接收、安置、救助、教育社會盲流人員和孤殘老人、流浪、孤殘兒童。
12、福建省安溪安置管理站
承擔接收、安置、教育社會盲流人員和孤殘老人。
13、福建省南靖安置管理站
承擔接收、安置、教育社會盲流人員和孤殘老人。
14、福建省建陽安置管理站
承擔接收、安置、教育社會盲流人員和孤殘老人。
15、福建省軍用飲食供應站
保障平時部隊的飲食、軍供,為部隊及復退軍人的過往提供服務。
16、福建省假肢矯形器產品檢驗所
(1)受法律、法規的授權,依據國家標準對假肢矯形器產品及標準件進行檢測評估,提供檢測數據;
(2)參與假肢矯形器標準的起草、制定,以及假肢矯形器產品檢驗方法的研究。
17、福建省民福發展總公司
18、福建省假肢中心
(1)負責假肢、矯形器零部件的科研、生產和銷售。
(2)為肢殘患者提供假肢、矯形器的臨床治療服務。
(3)其他康復輔助器具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4)為省民政廳及其他政府機構提供該領域專業咨詢。
(5)穩定市場,引領和推動該行業發展。
19、福州八壹服務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