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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文學的文學創作

緬甸獨立前後,達貢達雅、巴莫丁昂、安琳、妙丹丁等作家提出了創作“新文學”的口號。它主張文學要為革命、為人民、反映現實,反對為藝術而藝術,到了20世紀60年代,上緬作家協會的作家們主張進壹步改革文風,提倡用口語體寫作。

這壹時期的文學創作主要是小說。其中有的描寫了以反對英國殖民統治、日本法西斯侵略、爭取民族獨立為背景的緬甸各界人士的革命鬥爭、人生經歷和歷史人物。有的揭露資產階級的腐敗和虛偽,批判西方生活方式對年輕人的毒害,揭露地主資產階級對工農的剝削;還有的試圖反映當今社會工業、農業、知識分子各個層面的人的真實生活。比如林勇·迪倫的《公仆》(1954),表現的是壹個農民的兒子在生活中掙紮;加尼覺·瑪瑪利的《不恨》(1955)描述了壹個女人的不幸遭遇;吳臘的《監獄與囚徒》(1957)和《戰爭、愛情與監獄》(1960)描寫了囚徒的命運。吳登培敏的《旭日冉冉》(1958)以緬甸的獨立鬥爭為主題,描寫了1936和1942之間的政治鬥爭。巴莫丁昂的《鄂奧》(1961)描寫了1930的反英農民運動;那加山貌基辛的《盛開在山間平原的花朵》(1964)展現了那加人的生活;那那的《緬北》(1966 ~ 1967)描述了緬北人民在爭取民族獨立的鬥爭中的革命鬥爭。南大的《誓死保衛伊洛瓦底江》(1969)歌頌了各民族的團結和抗英鬥爭;敏覺《江希陀》(1971)講述了江希陀國王重視民族團結和國家建設的歷史。妙丹丁的《海浪聲》( 1976)反映了智恒島附近漁民的生活。德格多妙生的《諾都》(1978)反映了緬甸民間樂舞界的情況。這些作品非常受歡迎,其中大部分獲得了歷屆緬甸文學宮的文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