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遷至沙洲壩後,在財政部內設立了國有資產管理局。據當時押運戰利品的壹位90多歲的老紅軍說,當時財政部稅務局局長李兼任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據考證,該局成立於1932年底或1933年春。當時蘇區的國有資產主要是從政府創辦的國有資產和公營企業中沒收的,包括兵工廠、印刷廠、服裝廠、造幣廠等國有工業企業。到1934年2月,有32個超過2000名產業工人的大型國營工廠,以及國營商業企業。沿邊其他國有資源資產(如礦山、土地等)。政府財政資金和各種辦公樓及設施等。當時,省、縣、區各級財政部都設立了國有財產部門,蘇聯還設立了國有財產委員會,形成了完整的管理體系。當時蘇區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主要有財產清理登記、工廠、商店、作坊等國有企業管理、收取租金、管理公共貸款等。它豐富了蘇區的財政管理,表明蘇區有發展經濟、保證財政供給的內容,使蘇區的財政工作充實而生動。
財政局本身屬於政府部門之壹,是行政單位,也就是國家公務員機關。
但是財政局有很多機構,比如培訓中心,投資評估中心,投資管理公司等等。,這屬於事業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