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壹:優先購買足額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購買汽車保險時應該將保持賠償他人損失的能力放在第壹位,否則事故發生後只會束手無策。雖然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的功能幾乎重疊,都是在車主的車撞了人之後用來賠付對方的醫療或補償費用的。但是,從目前來看,交強險的保障能力有限,難以應付重大的人傷事故,壹般還是應該再購買第三者責任險。
原則二:購買三者險的保險金額要參考所在地的賠償標準。全國各個地方的賠償標準是不壹樣的,據汽車保險賠償的最高標準計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區最高賠償可達到150萬元,湖北地區最高也可能超過60萬元。建議車主看看自己的老保險單,如果是保險金額不足的,建議至少投保20萬以上,有條件的投保50萬。
原則三:買足車上人員險後,再購買車損險。如果沒有其他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車主,給自己購買10萬的司機險作為醫療費用,對家人負責;如果乘客乘坐幾率大,可以投保乘客險,5-10萬/座,對家人和乘客負責。如果乘坐幾率少,每座保1萬比較經濟。
原則四:購買車損險後再買其它險種,交通事故往往伴隨汽車損壞,修車費不容小覷,對愛車的保障也很重要。車輛損失險是車輛保險中應用得最為廣泛的險種,不管是日常不經意間的小刮小蹭,還是遭受事故導致汽車損壞嚴重,只要是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的,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修理費用。但是,車輛損失險也有種種免責條款,所以車主在投保前還是應該仔細研讀車輛損失險的各項條款,掌握車損險內容,以免陷入理賠誤區。
原則五:購買三者險、司機乘客座位責任險、車損險的免賠險。多花壹點錢,就讓保險公司賠償時不打折。所謂不計免賠險,其全稱是“不計免賠特約責任險”。 不計免賠特約責任險分為基本險不計免賠和附加險不計免賠兩種。基本險不計免賠對應的主險是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險不計免賠對應的是如“劃痕險”、“盜搶險”等等附加險種。
原則六:其它險種結合自身需求選擇性購買。比如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等險種,相對前五項風險,對家庭幸福和財產的影響不及前五項風險嚴重,應該在保證前面五大原則滿足的情況下再考慮原則六中的險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