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元
雙色球中獎規則:
壹等獎是中了6紅球加1藍球,獎金浮動最高1000萬,當獎池資金低於1億元時,獎金總額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70%,單註獎金按註均分,獎池高於壹億時,總額為當期高獎金獎金的50%與獎池中資金之和,另壹部分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20%,單註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
二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25%,單註獎金按註均分,單註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
三等獎是中了5紅球加1藍球,金額3000元;四等獎是中了4紅球加1藍球或5紅球,金額200元。五等獎是中了3個紅球加壹個藍球或4個紅球,金額十元。六等獎是中了0到2個紅色球加壹個藍色球,金額5元。
兌獎
第二十七條 ?雙色球兌獎當期有效。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棄獎,棄獎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八條 ?中獎彩票為中獎唯壹憑證,中獎彩票因玷汙、損壞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不能兌獎。
第二十九條 ?兌獎機構可以查驗中獎者的中獎彩票及有效身份證件,中獎者兌獎時應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