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中午下班,和徒弟壹齊到外面吃午飯。行至班車停放點處,發現路邊有個綠紙團,於是彎腰撿了起來。打開壹看,果真是兩元錢。
徒弟和我相視壹笑,“正好買註彩票!”我倆異口同聲的說到。都說撿到的錢不能留著,應該交到警察叔叔那裏,由於我們所處的位置較偏,根本沒有警察,還是買彩票好,變相也是福利。
在去往彩票站的路上,我倆開始了異想天開。萬壹中了五百萬,妳怎麽打算的,徒弟說到。咱倆均分,壹人二百五。哈哈哈,都是二百五!不對,還得扣稅呢,壹人二百,不是二百五!行,行,妳說的算。
不覺間就來到了賣彩票的門店裏,“買壹註彩票!”當我說完話後,發現滿屋子的大老爺們向我倆投來了詫異的目光,好像在說,敗家女人,還買彩票?
我倆拿到彩票,興沖沖地向小吃店出發,感覺腳步輕松了起來,大獎離我們不遠了好象。
來到小吃店,點了壹份米線和壹份冷面,付錢了,我想從衣服兜裏掏出錢付錢,啊哈,沒有啦,明明記得從錢包裏拿出壹張二十的,怎麽就沒有了?翻遍所有的衣兜都沒有找到,看來是丟了。沒辦法,只好讓徒弟請客了。
看著手中的彩票,是該樂呢還是樂呢!誰知道呢,反正以後再看到錢,我是不撿了,誰愛撿誰撿。可自那以後,我也再沒有見到別人丟失的錢了,更別說撿了。
兩元錢買的彩票也沒中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