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爺爺想證明房子是爺爺給孫子買的,可以做公證遺囑或者公證贈與,說明是給孫子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公證遺囑應由遺囑人通過公證處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遺囑人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遺囑公證的,可以要求公證處派公證員到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公證。值得註意的是,如果遺囑人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到原公證處辦理。
特點:
1.遺囑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即基於立遺囑人單方意思表示而發生。
2、遺囑的法律行為的法律後果。
3.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遺囑的成立不能成為代理。委托代理人寫的遺囑,必須由本人簽名,並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
準備材料:房產證(如涉及房產,指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契證)、戶口本、身份證,在公證處即可辦理。如果公證員認為老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響遺囑效力,會要求當事人提供專業健康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擴展數據
房地產禮品
1.捐贈人與受贈人簽訂書面的房屋捐贈合同,即捐贈書。
禮品冊的主要內容有:
1.捐贈人和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捐贈人與受贈人的關系;
3.贈與的理由;
4.捐贈標的的名稱、數量、基本情況和所在地;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註明簽名日期。
第二,辦理公證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加強不動產登記管理公證工作的聯合通知》,房屋贈與必須公證。贈與的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者贈與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房產的贈與也可以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接受。申請贈與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捐贈者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
2.禮品冊;
3.贈與清單及權屬證明,如房產證、存款證明等;
4.贈與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該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屬於集體所有的,應當提交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屬於全民所有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捐贈當事人向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房屋捐贈申請表;
2.房屋所有權證(共有房屋的共有權證);
3.房型平面圖;
4.房屋捐贈證明;
5.捐贈人和受贈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核對原件);
6.契稅收據
第四,捐贈人將房屋交付給受贈人。
此處交付以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但當事人之間已訂立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28條的規定,也應認定贈與成立,然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