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失去了唯壹的直接證據,且又無其它間接證據,所以是無法定罪的。
但較為有趣的是,在我們國家,個人的言辭證據也可以作為定罪依據單獨定罪——雖然這是我國刑法的壹個粗陋之處,但事實如此。所以,大量檢察院,可以要求公安部門“努力”獲取言詞證據自證其罪,憑借此定罪。
————武大-中大。 珞行客
另外回復樓下。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壹)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壹臺彩票機的估價大抵在幾百塊錢左右,實在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