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幼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標準300元/生/年。(優先保障脫貧不穩定人口家庭學生、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家庭學生、因病因災意外重大事故家庭學生、脫貧人口家庭學生、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義務教育
(壹)“三免壹補”。“三免”指免文具費、免教科書費、免學雜費,“壹補”指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免文具費標準20元/生/年;免教科書費標準小學生105元/生/年,初中生180元/生/年;免學雜費資助標準小學生650元/生/年,初中生850元/生/年。
“壹補”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寄宿制生活補助費小學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非寄宿生活補助費小學生500元/生/年、初中生625元/生/年。
8個人口較少民族(景頗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諾族、德昂族、獨龍族)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落實好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再按照每生每年25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
(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助標準5元/生/天,每學年補助200天,即1000元/生/年。
三、中職教育
(壹)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壹、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族自治地區學校就讀學生免除學費。資助標準2000元/生/年。
(二)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壹、二年級在校生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2000元/生/年。
(三)中等職業教育省政府獎學金。獎勵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4000元/生/年。
(四)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獎勵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專業技能、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優秀的學生,激勵學生勤奮學習、磨練技能,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獎勵標準6000元/生/年。
四、普高教育
(壹)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學校在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生學生,資助標準壹等為2500元/生/年,二等為1500元/生/年。
(二)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檔立卡脫貧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普通高中存在返貧或致貧風險的原建檔立卡脫貧戶等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生(含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資助標準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2020年及以前入學並在校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生繼續享受生活費補助政策至普通高中相應學制年限終止。對於2021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原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費補助對象調整為“三類”(就讀於全日制學校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家庭學生,過渡期內(2021-2025年),每年評審壹次確認當年受助資格,不再執行“壹次評審在校期間連續享受資助”的政策。資助標準2500元/生/年。
五、高等教育
(壹)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同借款人,***同承擔還款責任。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6000元。
(二)國家助學貸款獎勵補助資金。用於壹次性資助全縣2022年考取本專科院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標準為2000元。具體根據2022年下達文件執行。
(三)省級貧困優秀學子獎學金。省級優秀貧困學子獎學金由雲南省人民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考入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的雲南籍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本科學生。本科學習期間,由省財政給予5000元/生/年的學費獎勵,在校本科學習期間成績合格可以連續獲得獎勵。2021年2022年執行以前評選過在校的老生,2021和2022應屆新生不評選。
(四)脫貧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學費獎勵。2020年及以前入學並在壹本院校就讀的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考入普通高校本專科的雲南籍“直過民族”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繼續享受學費獎勵政策至本專科相應學制年限終止。對於2021年及以後入學的學生,將脫貧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學費獎勵對象調整為考入壹本院校(以雲教貸〔2017〕18號文件公布的壹本院校名單為準)的雲南籍“三類”農村低收入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口以及突發嚴重困難人口)及考入普通高校本專科的雲南籍“直過民族”中的“三類”農村低收入家庭學生。過渡期(2021-2025年),每年評審壹次確認當年受助資格,不再執行“壹次評審在校期間連續享受資助”的政策。由省財政給予5000元/生/年的學費獎勵,2022年具體根據下達文件執行。
(五)玉溪市優秀貧困學子獎學金。由玉溪市人民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考入省屬院校的玉溪籍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本科學生(市屬三所普通高中限考入壹本以上的學生,縣區普通高中限考入二本以上的學生)。標準為全市每年評定新生200名左右,在校本科學習四年期間成績合格可以連續獲得獎勵,獎勵標準為3000 元/生/年。2021年和2022年執行以前評選過在校的老生,2021和2022應屆新生不評選,具體根據每年下達文件執行。
(六)中央彩票公益金計劃項目。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用於壹次性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家庭所在地到被錄取院校之間的交通費,省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具體根據每年下達文件執行。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
二、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
(壹)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是:按照《中***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有關要求,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各項助學政策,擴大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水平,從制度上基本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同時,進壹步優化教育結構,維護教育公平,促進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二)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行“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
1.加大財政投入。按照建立公***財政體制的要求,大幅度增加財政投入,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2.經費合理分擔。國家勵誌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中央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傾斜。
3.政策導向明確。在努力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機會的同時,鼓勵學生刻苦學習,接受職業教育,學習國家最需要的專業,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鼓勵學校面向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大招生規模。
4.多元混合資助。統籌政府、社會等不同資助渠道,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采取獎、貸、助、補、減等多種方式進行資助。
5.各方責任清晰。中央與地方、各相關部門及學校明確分工、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完善制度,操作辦法簡便易行,並接受社會各界群眾監督,確保各項政策措施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