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管。派出所無權處理經濟糾紛,公安局有規定,不能介入經濟糾紛,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反映,公安局因為經濟糾紛關人更是違法的。仲裁和民事訴訟均適用於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但二者不可並用。不平等主體之間出現糾紛時,可以選擇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二者的選擇與訴訟的性質有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