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不參與不違法。不建議在網上買彩票,有風險。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賭博犯罪中用作賭註的款物、兌換成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所贏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可以將在計算機網絡上投註或者贏得的點數乘以每個點數實際代表的金額,確定賭資數額。賭資應當依法追繳,賭博設備、非法賭博所得和賭博犯罪分子的資金、專門用於賭博的交通工具和通訊工具應當依法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