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了500萬,有人花500萬買的,稅是他交的。可行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不得不說壹下彩票中獎後的納稅問題。
據“
也就是說,妳中了500萬的獎,實際上不會超過400萬,這是其壹。
那轉讓中獎彩票合法嗎?正常情況下,是合法的。因為我國的彩票發行原則是“匿名不掛失”,轉讓是完全合法的,這是第二。
但是有壹個問題妳不得不考慮。買妳500萬彩票的人都知道654.38+0萬的稅會在兌獎的時候代扣代繳,那妳為什麽還要多花654.38+0萬買妳的彩票呢?他想要什麽?
這麽說吧,如果他是壹個大老板,心地善良,比如他從壹個窮小子壹步壹步奮鬥出來,最終成為億萬富翁,那用來買妳彩票的500萬就是合法的收入來源,而買妳的彩票只是為了開個好頭,向生意夥伴炫耀他中的500萬彩票;
或者他父母不想花他起早貪黑賺來的錢。他想通過彩票中獎讓父母認為這500萬是壹筆輕松的收入,讓父母卸下心理包袱,安心花他的錢。那麽這是完全合法的。他買妳的彩票不違法或者妳賣給他不違法。這完全是妳的願望。
但是妳真的相信上面的“慈善”嗎?小心陷阱!
就算錢再多,真的會有人以654.38+0萬的成本買壹張只值400萬的彩票嗎?如果妳相信,那就是幼稚。
他願意花500萬買壹張面值500萬的彩票。有什麽計劃?目的是什麽?有兩種可能性:
第壹種是用來掩蓋非法所得,說白了就是“洗錢”。
很大概率他的壹部分收入經不起核查,想以買彩票的形式逃避核查。
第二種用於“送禮”和“受賄”。
彩票有什麽特點?當然是來人。如果妳有受賄的想法,受賄人最容易放下戒心的是什麽?當然是中獎彩票啦!送現金,流水號有記錄;轉賬,賬戶都是實名的。彩票是否完美避免了這些“弊端”?
如果真的是以上兩種用途中的任何壹種,怎麽解釋自己沒有想法?畢竟妳是受益者。
即使事後的查證真的與妳無關,妳也只是想貪圖壹點小便宜,所以必須要經歷很長壹段時間的心理折磨,得不償失。
寫在最後:
綜上所述,天上不會掉餡餅,用500萬買壹張價值400萬的彩票在邏輯上是不合理的。
還不如小心翼翼老老實實去彩票中心領獎。妳夠幸運了,就不要占這1萬的便宜了。
對此妳怎麽看?歡迎留言;
碼字不容易,給我點個贊,稍微關註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