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融資的定義: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借助股票這壹載體直接從資金盈余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股票融資的優點:
籌資風險小。由於普通股票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
股票融資可以提高企業知名度,為企業帶來良好的聲譽。發行股票籌集的是主權資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構成公司借入壹切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主權資金,就可為債權人提供較大的損失保障。因而,發行股票籌資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為使用更多的債務資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股票融資所籌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在公司持續經營期間可長期使用,能充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余,並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余少,或雖有盈余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股票融資有利於幫助企業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
股票融資的缺點:
資本成本較高。首先,從投資者的角度講,投資於普通股風險較高,相應地要求有較高的投資報酬率。其次,對籌資來講,普通股股利從稅後利潤中支付,不具有抵稅作用。另外,普通股的發行費用也較高。
股票融資上市時間跨度長,競爭激烈,無法滿足企業緊迫的融資需求。
容易分散控制權。當企業發行新股時,出售新股票,引進新股東,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的分散。
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余,會降低普通股的凈收益,從而可能引起股價的下跌。
股權融資和非法集資的區別:
依據國務院發布的247號令,可以給非法集資做出這樣的定義:單位和個人未按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特點有:
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沒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的集資以及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準的集資;
承諾在壹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主要表現形式有:壹些單位和個人,以貌似合法的形式假冒金融機構,以高於同期銀行利率若幹倍的高息為誘餌,吸收公眾存款,用於投資或非法放貸。他們常常利用互聯網搞網上購物、網上求職培訓等方法,或借助傳銷手段進行非法集資活動。另外,大多以配送產品為幌子,誘使客戶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