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推薦這種做法。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