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部門批準,以發 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的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私募企業只能采取非公開的方式募集,不得公開宣傳、公開推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