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申辦中國體育彩票“浙江省銷售網點”的原則規定》
壹、申請的對象
申請人應為中國公民,且具有當地居住戶籍,遵紀守法,熱心體育公益事業,懂經營、善管理;其從業人員須具有吃苦耐勞精神、高度責任心和良好信譽,年齡在45歲以下(男女不限)。同時,申請人及從業人員均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懂電腦操作
二、申請的條件
(壹)申報經營場地必須位於市場和經濟氛圍活躍,周邊人口相對較多,適宜增設體育彩票銷售網點的市場空白區域,或由當地體育彩票管理機構指定方位;
(二)申報經營場地與已有體彩銷售點的距離壹般不得少於300米;
(三)申報經營場地必須能安裝固定電話、電信ADSL寬帶;
(四)申報經營場地必須具備確保安全、正常供電的220V接地電源;
(五)申報人能按規定要求提供擔保單位或擔保人及可供抵押的資產,並具備兌獎、銷售流動資金,能承擔經營風險;
(六)申報人必須具備親自參與網點經營和管理的條件。
三、申請辦理的流程
(壹)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所涉要求的有關材料、租房協議書(凡屬租賃用房,須保證三年以上有效合同期)或自有營業用房相關證明材料,向當地的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提出正式申請;
(二)所在市的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在匯總申報情況的基礎上,組織進行考察評估,並根據當地市場需求,提出布點初步方案,報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審核批準;
(三)確定擔保單位或擔保人及可供抵押的資產,交納電腦終端銷售設備押金及風險金,簽定相關協議;
(四)接受中國體育彩票的銷售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
凡符合上述條件和有意經營中國體育彩票銷售網點者,可向所在地的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聯系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四、有關說明
(壹)浙江省體育彩票經營場所分為“專營店”、“準專營店”、“店中店”三種形式。為提升中國體育彩票的品牌形象,並創造良好的交流和營銷環境,更好地服務彩民,省體彩中心提倡開設“專營店”和“準專營店”,尤其是新增城區、鄉鎮網點,均須符合該要求;對具備“專營店”經營條件的申辦者,在符合相關要求前提下,省市體彩管理機構將優先考慮。
(二)各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可根據上述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細則,並報省中心備案。
(三)本原則規定解釋權歸浙江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