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獎品
第十六期“雙色球”獎為總銷售額的50%,其中當期獎金為總銷售額的49%,調節基金為總銷售額的1%。第十七條“雙色球”獎分為高等獎和低等獎。壹、二等獎為較高獎,三至六等獎為較低獎。高獎采用浮動獎,低獎采用固定獎。當期獎金減去當期低獎就是當期高獎。獎品如下:獎級中獎情況:獎金分配說明:紅球號碼:藍球號碼:壹等獎●●●●●●●●獎池內資金不足654.38+億元時,總獎金為當期高額獎金與獎池累計獎金之和的70%,單註獎金按註均分,單註最高限額為500萬元。
獎池資金高於654.38+億元(含)時,總獎金包括兩部分,壹部分為當期高額獎金與獎池累計獎金的50%之和,單註獎金按註均分,單註最高限額500萬元;另壹部分是當期高額獎金的20%,單註獎金按註均分,單註最高限額500萬元。6+1中選6+1二等獎●●●●●當期高獎30%中選6+1三等獎●●●●●●單註獎金金額固定為3000元,6+65438中選5+1。壹等獎●●●●●●單註獎金金額固定為10元,6+1中4+0或3+1 ●●●●六等獎●●●●●單註獎金金額固定為5元中6+1。第十九條“雙色球”設立獎池。獎池資金來源:未中獎的高額獎金和超過單註封頂限額的獎金。獎池資金計入下壹期壹等獎。第二十條壹等獎單註獎金低於二等獎單註獎金時,壹等獎和二等獎獎金相加,由壹等獎和二等獎得主平分;壹、二等獎的單註獎金額低於三等獎金額時,作為三等獎金額補足。當期獎金不足的部分由調節基金補充,調節基金不足時,從發行費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