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區膽拖:從01—35中選取1至4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號碼作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前區號碼(其數量之和必須等於或多於6個號碼),並從01—12中選取至少2個號碼為後區號碼;
2).後區膽拖:從01—35中至少選取5個號碼為前區號碼,並從01—12中選取1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2個以上(含2個)的號碼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後區號碼;
3).雙區膽拖:從01—35中選取1至4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號碼作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前區號碼(其數量之和必須等於或多於6個號碼),並從01—12中選取1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2個以上(含2個)的號碼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後區號碼。 在膽拖投註中,當膽碼為零時,組合成的多註投註為復式投註。超級大樂透遊戲規則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根據財政部《彩票發行與銷售管理暫行規定》,制定本遊戲規則。
第二條 全國聯網電腦體育彩票是指:利用計算機技術手段在全國範圍內實施銷售、傳輸數據、開兌獎管理工作而發行的體育彩票。
第三條 “35選5加12選2”電腦體育彩票(以下簡稱“35選5加12選2”)實行自願購買,凡購買該彩票者即被視為同意並遵守本規則。
第二章 遊戲方法
第四條 購買“35選5加12選2”時,由購買者從01—35***35個號碼中選取5個號碼為前區號碼,並從01—12***12個號碼中選取2個號碼為後區號碼的組合為壹註進行投註,即單式投註。
在前區號碼或後區號碼中選擇少於單式投註號碼個數的號碼作為每註都有的號碼,稱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號碼作為拖碼,由膽碼和拖碼組合進行投註,稱膽拖投註。
膽拖投註的構成有三種形式:
1. 前區膽拖:從01—35中選取1至4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號碼作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前區號碼(其數量之和必須等於或多於6個號碼),並從01—12中選取至少2個號碼為後區號碼;
2. 後區膽拖:從01—35中至少選取5個號碼為前區號碼,並從01—12中選取1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2個以上(含2個)的號碼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後區號碼;
3. 雙區膽拖:從01—35中選取1至4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號碼作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前區號碼(其數量之和必須等於或多於6個號碼),並從01—12中選取1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2個以上(含2個)的號碼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後區號碼。
在膽拖投註中,當膽碼為零時,組合成的多註投註為復式投註。
復式投註的構成有三種形式:
1.前區復式:前區號碼的拖碼選取6個號碼以上(含6個),後區號碼選取2個號碼;
2.後區復式:前區號碼選取5個號碼,後區號碼的拖碼選取3個號碼以上(含3個);
3.雙區復式:前區號碼的拖碼選取6個號碼以上(含6個),後區號碼的拖碼選取3個號碼以上(含3個)。
第五條 采用單式投註、膽拖投註、復式投註等方式購買“35選5加12選2”時,每壹單註為基本投註,每註2元人民幣。
購買者在基本投註的基礎上,可進行追加投註,每註1元人民幣。
第六條 彩票不記名、不掛失,不返還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七條 單張彩票基本投註的最大投註金額不超過20000元,基本投註加追加投註的最大投註金額不超過30000元。購買者可對其選定的結果進行多倍投註,投註倍數範圍為2-99倍。
第八條 購買者可在全國各省(區、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設置的投註站進行投註。投註號碼可由投註機隨機產生,也可由購買者自行選定。投註號碼經系統確認後打印出的兌獎憑證即為“35選5加12選2”電腦體育彩票,交購買者保存。
第三章 設 獎
第九條 “35選5加12選2”設8個獎級,即壹、二、三、四、五、六、七、八等獎。壹、二、三等獎為浮動獎,四、五、六、七、八等獎為固定獎。
第十條 各獎級獎金分配辦法為:
壹等獎為當期獎金額(即為基本投註與追加投註總銷售量按比例返獎部分,下同)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70%及獎池和調節基金轉入部分;
二等獎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25%;
三等獎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5%;
四等獎單註固定獎金為3000元;
五等獎單註固定獎金為500元;
六等獎單註固定獎金為200元;
七等獎單註固定獎金為10元;
八等獎單註固定獎金為5元。
第十壹條 浮動獎級單註獎金根據該獎級基本投註與追加投註中獎數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二條 追加投註僅參與浮動獎獎金分配。如追加投註中得浮動獎,則追加投註獎金為當期基本投註對應浮動獎單註獎金的60%。
第四章 獎金管理
第十三條 銷售總額的50%為獎金, 分為當期獎金和調節基金。其中,49%為當期獎金,1%為調節基金。
第十四條 “35選5加12選2”設置獎池,獎池由未中出的浮動獎獎金及按規則分配剩余部分的浮動獎獎金組成。獎池與當期獎金中壹等獎分配部分及調節基金轉入部分合並為壹等獎獎金。
第十五條 當獎池獎金累積超過1億元(含)時,則下期壹、二等獎獎金分配比例倒置。壹等獎獎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為獎池獎金按比例分配(依據第十壹、十二條)部分(基本投註單註獎金封頂500萬元,追加投註單註獎金封頂300萬元),另壹部分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25%按比例分配(依據第十壹、十二條)部分;二等獎獎金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70%按比例分配(依據第十壹、十二條)部分(基本投註單註獎金封頂500萬元,追加投註單註獎金封頂300萬元)。
追加投註,按第十二條規定處理。其它獎級獎金分配辦法不變。
第十六條 在壹、二等獎獎金分配比例不倒置的情況下,基本投註單註獎金封頂500萬元。
第十七條 調節基金除當期銷售額1%外,還包括浮動獎獎金取整後的余額、棄獎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調節基金專項用於支付各種不可預見情況下的獎金支出風險、調節浮動獎獎金,以及設立特別獎。
第十八條 當浮動獎單註獎金低於下壹獎級單註獎金時,浮動獎(按購買時間先後,前100註)單註獎金數量補足至下壹獎級單註獎金數量。所需資金從調節基金中支付,調節基金不足時,從發行經費中墊支。
第五章 中 獎
第十九條 所購彩票與開獎結果對照,符合以下情況即為中獎。
壹等獎:選中5個前區號碼及2個後區號碼;
二等獎:選中5個前區號碼及2個後區號碼中的任意1個;
三等獎:選中5個前區號碼;
四等獎:選中4個前區號碼及2個後區號碼;
五等獎:選中4個前區號碼及2個後區號碼中的任意1個;
六等獎:選中3個前區號碼及2個後區號碼或選中4個前區號碼;
七等獎:選中3個前區號碼及2個後區號碼中的任意1個或選中2個前區號碼及2個後區號碼;
八等獎:選中3個前區號碼或選中1個前區號碼及2個後區號碼或2個前區號碼及2個後區號碼中的任意1個或只選中2個後區號碼。
第二十條 當期每註彩票只有壹次中獎機會,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設立的特別獎除外。
第六章 開獎及公告
第二十壹條 “35選5加12選2”每周壹、三、六開獎。
第二十二條 在公證人員封存銷售數據資料之後,並在其監督下從01—35***35個號碼中隨機搖出5個前區號碼,從01—12***12個號碼中隨機搖出2個後區號碼。
第二十三條 每期開獎後,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將當期銷售總額、中獎號碼、各獎級中獎情況以及獎池資金余額等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並將開獎結果通知各銷售終端。
第七章 兌 獎
第二十四條 “35選5加12選2”兌獎當期有效。每期自開獎次日起28天為兌獎期,逾期未兌,視為棄獎。
第二十五條 兌獎機構有權查驗中獎者的中獎彩票及有效身份證件,兌獎者應予配合。
第二十六條 凡偽造、塗改中獎彩票,冒領獎金者,送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未盡事宜按照財政部《彩票發行與銷售管理暫行規定》等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遊戲規則解釋權屬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