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軍的獎金是多個方面的,而且各個國家對冠軍的獎勵政策也不壹樣。不過總體有壹個趨勢,那就是那些拿獎牌相對比較困難的體育弱國的獎金要比體育大國更多。
壹些經常在奧運會上拿金牌的國家肯定沒有那些基本從來沒有得過金牌的國家給出的獎勵高。
壹、體育大國冠軍比較多,所以獎金相對少壹些。
比如美國、英國等等,這些國家每屆奧運會都會產生幾十位奧運冠軍,按照傳統慣例,對於這些冠軍都需要給予特別獎勵和補貼。大國在不缺奧運冠軍的情況下,如果每位冠軍都給予豐厚的獎勵,那麽對國家財政就會構成不小的壓力。
相反,壹些奪冠可能性比較小的體育弱國,冠軍的獎金可就豐厚多了。這些國家壹旦出現壹個奧運冠軍,官方獎勵可能是大國的數十倍。小國能出壹個奧運冠軍實在是太難得了,獎金高也就沒什麽奇怪的了。
二、總體來說,奧運會冠軍的獎金還是比較豐厚的。
新加坡在2016年裏約奧運會前從未產生過奧運冠軍,因此更為重金懸賞冠軍人選。 獲得裏約奧運會100米蝶泳冠軍的新加坡選手斯庫林,幫助該國奪得歷史首金,並由此獲得了新加坡奧委會提供的約合478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而獲得今年東京奧運舉重金牌,並且也是菲律賓歷史上首枚奧運獎牌的Mirabai Chanu,將獲得菲律賓政府和幾位商人提供的3300萬比索(約合人民幣426萬元)現金獎金,以及壹套房產。
本屆東京奧運會中國代表隊首金獲得者楊倩,已知她獲得了的獎金有國家體育總局100萬、浙江省人民政府100萬、寧波市人民政府100萬、鄞州區人民政府500萬、姜山鎮政府300萬。另外還有雅戈爾集團江景房壹套,價值大約在500萬以上。此外,楊倩還獲得了清華大學保研資格和壹系列的商業代言機會。
各國冠軍的獎金都不是壹個定數,我們舉例的這幾位都是多的,但是也免不了有少的。就像英國,在本屆東京奧運會中甚至不為奧運獎牌得主直接提供獎金,而是將約3.45億英鎊(約合31億元人民幣)的政府和彩票基金用於奧運會和殘奧會運動,包括約6100萬英鎊(約合5.5億元人民幣)的“運動員表現獎”。可見獲得冠軍也不壹定能得到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