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銷售聯盟30選7電腦福利彩票遊戲規則
第壹章壹般原則
1.根據《彩票發行銷售管理暫行規定》(財綜[2002]13號)等制度,制定本細則。
2.全國聯合銷售30對7電腦福利彩票(以下簡稱“七彩”)由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福彩中心”)統壹組織發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以下簡稱“省級中心”)在本行政區域內聯合銷售。
3.七樂彩采用計算機網絡系統銷售,參與聯合銷售的省級中心采用獎池、統壹計獎、統壹搖號相結合的方式。
4.七張彩票是自願購買的,所有購買者都被視為同意並遵守這些規則。
5.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發放獎金。
第二章註射
1.七樂彩采用組合玩法,從01-30的30個號碼中選取7個號碼組合成壹個投註號碼。每註金額為人民幣2元。
2.七張彩票每周發售三次,每期號碼由開獎日期確定,並按日歷年排列。
3.7種彩票投註方式分為自選號碼投註和機選號碼投註,投註方式分為單式投註、復式投註、大膽拖式投註和復式投註。
4.自選號碼投註是指投註者自行選擇投註號碼的投註;機選號碼投註是指投註機為投註者隨機生成投註號碼的投註。
5.單註是從30個號碼中選出7個號碼組合成壹個投註號碼的投註;復式投註是從30個號碼中選取8-16的號碼,每7個號碼的組合作為壹個投註號碼的復式投註;勇氣投註是從30個號碼中選擇1到6個號碼作為每註的勇氣碼,然後加入其他不同的號碼,以每7個號碼為壹組進行多註投註;多次投註是指用同壹個投註號碼進行多次投註。
第三章設立獎項
1.七樂彩的獎金是總銷售額的50%,其中當期獎金是總銷售額的49%,調節基金是總銷售額的1%。
2.七樂彩當期獎設七個獎,壹至三等獎為高獎,四至七等獎為低獎。高獎采用浮動獎,低獎采用固定獎。當期獎金減去當期低獎即為當期高獎,具體獎金如下:
壹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高額獎金的70%;
二等獎:總獎金為當期高額獎金的10%;
三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高額獎金的20%;
四等獎:單註獎金金額固定為200元;
五等獎:單註獎金金額固定為50元;
六等獎:單註獎金金額固定為10元;
七等獎:單註獎金金額固定為5元。
3.七註彩票單註獎金最高金額為500萬元。
4.七樂彩設立獎池,由未中獎的高額獎金和超過單註獎金上限的獎金等獎品組成。獎池和當期獎金用於壹等獎的部分合並發放壹等獎獎金。
5.調節基金包括總銷售額的1%的余額、放棄獎金和按元四舍五入的浮動獎金。調節基金用於設立特別獎、調節浮動獎以及支付各種不可預見情況下的獎金支出風險。
6.當期高獎單註獎金額不足二等獎單註獎金額兩倍的,應當保證高獎單註獎金額為二等獎單註獎金額的兩倍,資金來源由調節基金補充。調節基金不足時,由發行基金先行墊付。
第四章開標
1.七張彩票由中福彩中心抽取,每周壹、三、五抽取。搖號過程在公證員監督下進行,搖號公告通過公共媒體發布。
2.各省中心將本次投註的所有數據刻入不可擦寫光盤,由中福彩中心匯總各省中心的數據。開獎後,光盤上記錄的當前數據作為開獎檢索的依據。
3.七彩票通過搖號確定開獎號碼。抽獎時,先搖出7個號碼作為基礎號碼,再搖出1個號碼作為特殊號碼。
4.彩票公告刊登在全國各大媒體上,並張貼在各個投註網站上。
5.齊樂彩票的開獎結果以中福彩中心公布的開獎公告為準。
第五章獲獎
1.獲勝等級由投註者選擇的與當前彩票號碼相同的投註號碼的數量決定。具體獲獎設置如下:
壹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七個基本號碼完全相同(順序不限,下同);
二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任意六個基本號碼和特殊號碼相同;
三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任意6個基本號碼相同;
四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任意五個基本號碼和特殊號碼相同;
五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任意五個基本號碼相同;
六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任意四個基本號碼和特殊號碼相同;
七等獎:投註號碼與開獎號碼中任意四個基本號碼相同。
2.大獎得主按各獎項中獎註等額分為獎金和其他獎金,以元為單位四舍五入;獎金低的獲獎者按照每個獎項的固定金額領取獎金。
3.當期每註號碼只有壹次中獎機會,不可兼得(根據設獎規定另行發獎)。
第六章獎品的兌現
1.七色彩票當期有效。從每次抽獎的次日起,兌獎期為30天。逾期未中獎者視為棄獎,棄獎獎金進入調節基金。
2.中獎者在中獎時必須提交完整的彩票。中獎彩票因損壞無法辨認的,不予中獎。
3.各省具體兌換規定參照各省中心兌換規定執行。
4.單張彩票中獎金額超過1萬元的,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所得稅由兌獎機構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