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是商品交易中的讓利和降價,是賣方給予買方的價格優惠,但買賣雙方給予或接受的折扣必須寫明並如實記錄。在法律上,折扣的概念是這樣定義的:本規定所稱的折扣,即商品購銷中的讓利,是指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時給予對方的價格優惠,包括支付價款時按壹定比例扣除價款和支付價款後按壹定比例返還兩種形式。折扣店是指以銷售自有品牌和快消商品為主,限制銷售品種,為消費者提供經營面積有限、店鋪裝修簡單、服務有限、經營成本低廉的“超值”商品的壹種零售業態。
折扣是指在原售價的基礎上降價銷售,幾個折扣是指實際售價占原售價的壹定比例。註:10%是10%,即9折,所以8折意味著實際售價是原售價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