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聯合下發《關於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大學生實行國家資助的通知》(財教[2015]462號),決定從2065 438+05年起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大學生(含定向生)給予國家資助。為使廣大學員、直招士官和有關方面更好地了解這項資助政策,財政部、教育部、總參編發了相關熱點問題的政策問答。其他相關問題,可咨詢原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也可登錄原高校所在省份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查詢。
1.什麽是士官?跟義務兵有什麽區別?
答:我軍現役軍人包括義務兵役制軍人和誌願兵役制軍人。服義務兵役的士兵稱為義務兵,服誌願兵役的士兵稱為士官。士官是軍事人才的組成部分,是軍隊作戰訓練、教育管理、武器裝備操作維護的重要骨幹。士官的來源包括選拔服完現役的義務兵、任命軍隊院校畢業的士官和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有專業技能的公民。士官按照軍銜分為初級士官、中級士官和高級士官,現役實行分級服役制度。分級服役的最高服役年限,初級士官為6年,中級士官為8年,高級士官可以服現役14年以上。士官實行工資制度和定期增資制度。
義務兵服現役期限為2年,按軍銜分為壹等兵和列兵,享受供應制生活待遇,按軍銜和服現役年限發放津貼。
二、為什麽要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大學生實行國家資助政策?
答:2009年以來,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對高校畢業生和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生實施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學費資助等政策,對鼓勵大學生積極應征入伍、提高征兵質量、促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士官(以下簡稱“直招士官”)是實施國防科技和民用技術融合國家發展戰略、依托國民教育培養軍事人才的重要舉措,也是士官成長的重要渠道。將直接招收的大學生士官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不僅能激發更多優秀青年學生直接招收士官、參與部隊現代化建設的熱情,還能滿足部隊對新型士官的迫切需求,促進士官人才隊伍建設;還可以進壹步補充和完善大學生服兵役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充分發揮國家資助政策對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服務作用。
3.哪些學生可以享受這項資助政策?
答:可享受此項補貼政策的大學生分為兩類:壹是普通本科院校(含高職高專)全日制畢業生、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的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成人高校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高專)畢業生;二是納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直接招收或選拔定向補充為部隊士官的學生。
四、什麽是直招士官?
答:直招士官是指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通過全國統壹高考選拔,普通高等學校培養,畢業後直接補充到相應專業技術士官崗位任職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也就是說,定向生入學時就決定畢業後到部隊當士官。目前面向的學生都是專科(高職)學生。定向生在2.5學年完成相應課程並修滿規定學分,於第三年65438+2月辦理入伍實習手續,開始在部隊服役。
5.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享受什麽樣的國家資助?
答:符合資助條件的大學生,入伍時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內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予以補償。
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含全額還款前產生的本息)中較高者執行,但補償或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本科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年12000元。
6.2015第壹批接受資助的是哪些人?
答:直接招收士官的大學生國家助學政策自7月1,2065438開始實施。首批援助對象為三類:壹是8月1日直接入伍的高校畢業生,2065 438;二、2012年9月入學參加定向培養,2014年2月入伍,2015年7月下達士官命令的定向生;三是2013年9月入學,2015年2月入伍的定向生。
七、直接招收士官的高校畢業生如何申請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
答:具體申請程序如下:
(1)直接招收士官的大學生入伍時可登錄全國征兵網(),在首頁點擊“直接招收士官”,完成用戶註冊並登錄註冊頁面(註冊學生可直接登錄),點擊左欄“直接招收士官”或“定向培養士官”按鈕,輸入並填寫相關信息, 然後直接打印《直接招收士官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學費申請表》(壹式壹份)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復印件和本人簽署的壹次性還款貸款計劃。
(二)學校相關部門收到申請表後,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留存壹份,核實學生資助資格、標準、金額等相關信息後(如學校應聯系貸款經辦銀行或貸款經辦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返還壹份給學生本人或其委托人。
(三)學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入伍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征兵辦公室”)提交申請表。縣征兵辦公室核實入伍後,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退還學生本人或委托人。
(四)學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將申請表原件及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因故可向其入伍所在地縣級征兵辦公室補辦)寄至原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5)原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收到申請表復印件和學生入伍所在地縣級入伍通知書後,對內容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補償學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
8.合格的“往屆畢業生”是如何定義的?
答:指2015及以後直接被征集為士官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9.在校已免學費的學生還能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嗎?
答:在校期間已免除全部學費的學生不享受此項資助;減免部分學費的學生,按照減免後實際繳納的學費給予補償。
10.如果大學期間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只交了部分學費,應該申請學費補償還是國家助學貸款補償?
答: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高等教育原則,選擇申請學費補償或貸款補償。比如大學四年期間申請了兩年國家助學貸款,每年貸款6000元,共計12000元;大學四年學費每年5000元,共計20000元。申請學費補償的,可以獲得2萬元的補助,但學校要按照“獲得學費補償的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規定,先將補償資金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先將資金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12000元,剩余8000元返還給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可獲得12000元的補助,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十壹、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時如何計算利息?
答:國家助學貸款的補償金額按照學生實際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之和計算(利息起止時間為從個人計息開始至貸款全部償還止),但不得超過本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的上限。
12.專升本、本科畢業到研究生、中職畢業直接招收士官的畢業生如何享受資助?
答:專升本碩士畢業生直接招收士官的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年限,按照分別完成本科和碩士學位任務規定的學習時間計算,即只補償或補償本科和碩士學位的學費或貸款;繼續在中等職業院校就讀的畢業生,直接招收士官,補償或抵償高等職業教育學費或貸款。
十三、因個人原因被部隊退回的學生,已得到補償,補償資金是否應該追回?
答:如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隱瞞病史、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等行為導致退學的,原高校將取消其受助資格。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收到退兵申請後,將退回學生姓名、就讀高校、退兵原因逐級上報國防部征兵辦公室,並按學生原高校隸屬關系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已補償的學費或者已補償的國家助學貸款資金,由學生向安置地縣級人民政府招生辦公室會同教育行政部門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