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招華簡歷:
·1965年3月5日出生;
·1983年入伍前,在福安市賽岐鎮汽修廠當學徒工;
·1983年11月,應征入伍,在武警福州邊防支隊當兵;
·1985年7月至1987年7月,在武警福州指揮學校學習後勤專業(中專);
·1987年7月,被提升幹部,任武警福州邊防支隊平潭縣大隊正排職助理員
·1988年1月,任武警福州邊防支隊平潭縣大隊嶼頭派出所正排職幹事。在此期間曾代理司務長,因貪汙公款145.15元受到支隊行政記過處分和團內嚴重警告處分;
·1989年12月退出現役,轉業到地方,被安排在福安市人民法院任司法警察
·1994年12月,辭去法警職務;2005年3月,涉嫌制毒被抓;2006年6月26日,在廣州受審。
●劉招華的生死迷途:
1996年5月底,在福安市賽岐鎮,劉招華的第壹家冰毒工廠開工,首批生產出20~30千克冰毒。
1997年,劉招華躲到三亞,並娶了第二個妻子。
1998年,劉招華在廣東普寧造出壹噸多冰毒。
1998年底,劉招華“轉戰”寧夏銀川,生產了近30噸冰毒。
1999年11月3日,劉招華回到廣州,再次案發,騎自行車逃出廣州。
1999年底至2000年初,劉招華蟄伏在青島壹套民房中經營彩票。
2000年,舉家移居桂林漓江花園185號。
2004年底,潛回福安老家。
2005年3月5日被捕。
2006年6月26日,在廣州受審。
2007年6月26日,壹審被判死刑。
2008年4月18日,廣東省高院二審開庭
2008年6月25日,廣東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09年9月15日上午,在廣州執行死刑,終年4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