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之間最好不涉及金錢糾紛,如果關系很好,對方又急用錢,金額千元以下的可以考慮出借,不過事前壹定要問清楚用途,而且出借以後要做好拿不回來的準備。如果金額千元以上甚至過萬的,就要很慎重了,畢竟對於壹個普通家庭,平時省吃儉用,萬把來塊錢存起來並不容易。
而壹旦對方反悔,遲遲拖欠不予歸還,本來良好的關系就要終止了。當真鬧上法庭,不僅關系徹底破裂,對於自己而言也不是光彩的事。畢竟,人傻才會成為原告,人壞才會成為被告。想要安安穩穩過日子,就要避免產生法律糾紛。
女孩子要好些,對金錢比較敏感,而且為了避免破壞感情,壹般不會借錢出去。男生就沒有這種意識了,有的人特別重視所謂的兄弟情,壹借就是幾千上萬,又不好意思去要,錢就打水漂了。
我之前就借了兩次錢出去,都是在大學,都是關系好的朋友,都是男生。壹個借了200,現在3年過去了,對方說會還的會還的,到現在還沒還。壹個借了600,到約定時間的時候,他還在外面和女朋友玩。我又不好意思開口,是同學把對方罵了壹頓,他才馬上還給我的。要知道那時候,我每個月的生活費才500,多了沒有。
到了社會上人心更復雜,更經不起金錢的誘惑。有些人不是沒錢還,而是不願意還,當然他們肯定會說自己沒錢,其實賺的錢都拿出去用了。人家要賴賬,妳臉皮又薄,加上金額不大不小的,就萬把來塊錢,找個律師不劃算,很多時候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所以借錢這件事,除了看關系、人品、用途外,還要考慮失去這筆錢對於自己的影響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