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中認定分為三大類:
(壹)與所審計期間各類交易和事項相關的認定
(二)與期末賬戶余額相關的認定
(三)與列報和披露相關的認定
審計認定是指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組成要素的確認、計量、列報作出明確或隱含的表達。
對企業的經濟活動的認定按照既定的標準進行的重認定。認定分為兩個層次:1.財務報表層次 ,2.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層次。
與列報和披露相關的四項認定:
①發生以及權利和義務:披露的交易、事項和其他情況已發生,且與被審計單位有關。
②完整性:所有應當包括在財務報表中的披露均已包括。
③分類和可理解性:財務信息已被恰當地列報和描述,且披露內容表述清楚。
④準確性和計價:財務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