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等式是正確的,這是會計恒等式的變形。
會計恒等式改革了會計原恒公式,即“資金占用=資金來源,取而代之以能夠體現企業作為法人的權利和義務的會計恒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它揭示了各會計對象要素之間的聯系,是復式記帳,試算平衡及編制會計報表的理論依據。不同會計期間,它的會計恒等式表示方法也不相同。
會計等式(1):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即:資金運用=資金來源。
該等式是會計記帳、核算的基礎,也是編資產負債表的基礎,它表明了股東與債權人兩者在企業的資產中到底占了多大份額。在負債不變時資產與所有者權益同方向變化。所有者權益不變呢,資產就與負債同方向變化,而當所有者權益與負債都變化的時候,其資產的變化則等於兩者之和。
會計等式(2):收入-費用=利潤(或虧損),即:得到的-付出的=賺的(或虧的) 企業的目標就是賺錢,只有取得的收入抵消為這筆收入所花的費用還有剩余,企業才算是盈利了。
會計等式(3綜合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
企業在經營中,“收入-費用=利潤”中的利潤就表明現金流入大於現金流出,也就是企業資產增多,從另壹個方面說,這壹時刻負債不變,賺與賠都是股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