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企業對於這些法律,比妳還清楚了。還有壹句話,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說不定還沒輪到妳去告他們呢,已經委派人事部或者妳的上司把妳拿下了。叫妳自己寫辭職申請!這就是大多數卑鄙的用人單數常用的手段,很多人迫不得已,為了拿回最後那個月的工資只能簽寫!非常黑暗的職場壹面,壹個孕婦完全鬥不過自己的上司、老板,他們說什麽,也只能認命。再且,很多孕婦不想動氣,不想跟他們吵不想打官司這麽復雜。
所以,最終吃虧的就是廣大的孕婦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