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財政局工作人員是否必須持有會計證?

財政局工作人員是否必須持有會計證?

要當會計,必須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沒有會計證,就涉嫌違法。財務部門會專門檢查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第三條、第四條明確規定:

第三條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中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以及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1)出納;

(2)審計;

(3)資本和基金會計;

(四)收入、支出、債權債務的核算;

(五)人員工資、費用、財務成果的核算;

(6)核算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

(7)總賬;

(八)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九)會計機構會計檔案的管理;

(10)其他會計工作。

第四條單位不得聘用(聘用)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

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不得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或者評定,不得從事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不得申請會計人員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