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如何辦理和使用銀行匯票以下辦理銀行匯票的程序和簽發方法供您參考:
壹、銀行匯票的申請程序本單位內部供應部門或其他業務部門因業務需要使用銀行匯票時,應填寫銀行匯票申請表,寫明銀行匯票的收款部門、經辦人、匯款用途、收款人名稱、開戶銀行、賬號等。,由申請人簽字,經單位領導批準後,財務部門具體辦理銀行匯票手續。凡要求使用銀行匯票辦理結算業務的單位,財務部門應按規定向簽發銀行提交“銀行匯票委托書”。在“銀行匯票委托書”上逐項寫明匯款人姓名及賬號、收款人姓名及賬號、付款地點、匯款金額、匯款用途(軍品不需填寫)等內容,並在“匯款委托書”上加蓋匯款人預留銀行的印章,銀行審核後簽發銀行匯票。如果匯款人沒有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他可以存入現金來辦理匯票。匯款人在辦理銀行匯票時能識別收款人的,應詳細寫明單位、個體經濟戶或個人的名稱。如不確定,應填寫匯款人指定的人員姓名。銀行承兌以現金形式存放的匯票時,如需向匯款銀行提取現金,應先在匯票委托書上“匯款金額”大寫欄內填寫“現金”字樣,再填寫匯款金額。通過這種方式,銀行可以簽發現金匯票,以便匯款人在付款銀行提取現金。對企事業單位辦理的匯票,如需從付款行提取現金,付款行應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核支付現金。“銀行匯票委托書”壹式三聯,其中第壹聯為存根,由匯款人留存,作為記賬傳票;第二聯是付款憑證,是簽發匯票的外發傳票;第三種是收入憑證,作為匯款收入傳票開具。申請人以現金辦理銀行匯票的,可以註銷第二聯。
二。簽發銀行匯票簽發銀行受理“銀行匯票授權委托書”,核對“銀行匯票授權委托書”的內容和印鑒,完成轉賬或現金收付後,向匯款人簽發轉賬或取現的銀行匯票。對需要提取現金的個體經濟戶和個人,在匯票的“匯款金額”欄填寫“現金”字樣,然後填寫匯款金額,再用數字按鍵在匯款金額上蓋章,通知匯款人匯票結清。
問題3:什麽是轉讓銀行匯票?怎麽用?匯款單位財務部門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匯票後,可交給申請人,由申請人帶著到兌取地點,或與指定的收款人結算,或提取現金。當然也可以按規定將匯票以背書的形式轉讓給背書人,以解燃眉之急。
匯款單位持有人在匯款人處購買時,應在“銀行匯票聯”和“結匯通知聯”上填寫收款人及其銀行賬號,並將兩聯交收款人財務部門,由財務部門直接到其開戶銀行辦理具體入賬。
匯款單位持有人到匯款人處購買。如果在銀行匯票的“收款人”欄中填寫匯款單位的持票人姓名,持票人可以直接將票轉到匯款銀行結算,也可以背書轉讓給在銀行開戶的單位,持票人可以到銀行存款。
如果匯款單位的持票人在匯款地購買時需要分期付款,通常在匯票上的“收款人”欄填寫持票人姓名。持票人到達匯款地點後,將“銀行匯票復印件”和“結匯通知書復印件”連同本人身份證壹起送至兌取銀行,要求兌取銀行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用於分期付款,並與收款人辦理結匯。這種“臨時存款賬戶”只取存款,不計算存款利息。
匯款單位的持票人到匯款地購買時,如因所需要的商品無法購買,準備到別處繼續購買,需要匯款時,持票人可持“銀行匯票復印件”和“到賬通知”連同本人身份證到付款銀行要求轉賬,並說明指定的轉賬地點。已標明不可轉讓的銀行匯票不得轉讓。銀行審查後認為可以轉外匯,然後就可以辦理具體的轉賬手續了。持證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合適的匯款轉賬方式。如果繼續用銀行匯票轉賬,重新填寫“銀行匯票委托書”,在委托書“收款人”和“匯款用途”欄填寫原收款人和原匯款用途,然後提交銀行簽發新的銀行匯票。如果原銀行匯票已標註“現金”字樣,轉賬時可填寫“現金”字樣。以匯兌方式匯款的,持證人可填寫信(電)匯款憑證,按規定辦理信(電)匯款手續。持卡人辦理匯款時,匯款金額可與原匯款金額相同或小於原匯款金額,小於原匯款金額的余額將由付款行直接退回匯款單位賬戶。
匯款使用銀行匯票開展業務和結算時壹定要註意安全。第壹,用銀行匯票購買時,相關人員必須先驗貨後交票,當面明確相關交易程序後再將匯票交給賣家。這樣可以減少和避免被騙和發生糾紛的機會。因為壹旦票據交給對方,對方就可以用它去銀行進行轉賬結算,或者提取現金,或者背書轉讓。第二,要妥善保管銀行匯票,防止丟失或被盜。壹旦丟失或被盜,應及時掛失或請相關單位協助防範。
匯款單位用銀行匯票購貨並結算後,應等到發卡行轉來的銀行匯票第四聯,即“結余資金到賬通知”,根據“實際結算金額”欄內的實際結算金額和供應部門轉來的發票、票據等原始憑證上的實際結算金額,編制記賬憑證。
問題4:銀行匯票的使用規則是什麽?銀行匯票是由開證行簽發,按照即期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是銀行匯票的受票人。
(2)基本規定:
1.單位和個人可以使用銀行匯票結算各種款項。銀行匯票可以用來轉賬,標有“現金”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來取現。
2.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3.使用銀行匯票時,申請人應向開證行提交“銀行匯票申請書”,註明收款人名稱、匯票金額及用途、申請人姓名及賬號、申請日期等。,並在預留銀行的簽名處簽字。
4.收款人在受理申請人交付的銀行匯票時,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進行結算,並準確、清晰地填寫銀行匯票和結算通知書的相關欄目。
5.收款人可以將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給被背書人。
6.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應當在匯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簽章應當與預留銀行相同,並將銀行匯票、結算通知書、匯票寄送銀行。銀行核對無誤後會辦理轉賬。
問題五:銀行承兌匯票怎麽用?1.妳可以去妳公司的任何壹家銀行。
2.提前半個月
3.號碼
4.記得支持並照顧好殷誠。
5.提前取錢有兩種方式:1,銀行貼現,需要購買合同和發票。壹般需要三個工作日,沒有貸款卡的話需要10天以上。2.找票據公司受理,壹般先買單。小心點。
問題6:如何申請銀行匯票?本單位內部供應部門或其他業務部門因業務需要使用銀行匯票時,應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寫明銀行匯票的收款部門、經辦人、匯款用途、收款人名稱、開戶銀行、賬號等。,經申請人簽字、單位領導批準後,財務部辦理銀行匯票手續。銀行匯票申請的基本格式如表4-4所示。表4-4銀行匯票托收請求日期收款人開戶銀行賬戶托收日期匯款用途匯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部門負責人意見單位領導審批意見請領導簽字。財務部應按要求向簽發銀行提交“銀行匯票委托書”。在“銀行匯票委托書”上逐項記下匯款人姓名及賬號、收款人姓名及賬號、付款地點、匯款金額、匯款用途(軍品可免)等內容,並在“銀行匯票委托書”上加蓋匯款人預留銀行的印章,銀行審核後簽發銀行匯票。如果匯款人沒有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他可以存入現金來辦理匯票。匯款人在辦理銀行匯票時能識別收款人的,應詳細寫明單位、個體經濟戶或個人的名稱。如不確定,應填寫匯款人指定的人員姓名。對於以現金形式存入的匯票,如需從匯款銀行提取現金,應在委托書上“匯款金額”大寫欄填寫“現金”字樣,然後填寫匯款金額。通過這種方式,銀行可以簽發現金匯票,以便匯款人在付款銀行提取現金。對企事業單位辦理的匯票,如需從付款行提取現金,付款行應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核支付現金。“銀行匯票委托書”壹式三聯,其中第壹聯為存根,由匯款人留存,作為記賬憑證;第二聯是付款憑證,是簽發匯票的外發傳票;第三種是收入憑證,作為匯款收入傳票開具。申請人以現金辦理銀行匯票的,可以註銷第二聯。參見表4-5。表4-5:中國×××銀行匯票委托書(存根)1收款人賬號或地址賬號或地址付款地點省市縣匯款用途匯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壹角。
問題7:在使用銀行匯票的過程中,先確定妳的銀行賬戶中有妳開發票金額的資金,然後填寫銀行匯票申請表(可能會收取壹點手續費),銀行核對無誤後,劃掉妳賬戶中相應的資金,然後給妳開賬單,這樣妳收到賬單後就可以嚇到妳的貨源了。
對方收到妳給他的銀行匯票後,可以背書給他人,也可以填單錄入。
銀行匯票的期限是從發票日期起壹個月。
問題8:銀行匯票是壹種特殊的匯票。這張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是壹樣的,就是申請人的銀行。
銀行匯票簽發後,將交付給匯票申請人,由申請人根據需要交付給收款人。這個收款人可能在同壹個城市,也可能在不同的地方。
收款人收到票據後,可以背書轉讓,存入自己的銀行。對於背書轉讓的票據,最終持票人將收到該票據或將其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戶,並通過銀行內部的跨行系統收回該票據。
在特殊情況下,匯票的收款人和申請人在同壹家銀行開戶,從形式上看似乎是收款人通過開證行的收入賬戶。
這就是票據法規定的銀行匯票的流程。
問題九:如何使用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要求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壹定期限內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壹定金額款項的票據。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信用工具。
根據《支付結算會計處理規程》的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會計處理程序與商業承兌匯票有些類似,其委托收款方式也類似。主要區別在於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和貼現,因債權債務關系的性質不同而不同。因為收款人沒有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所以不能作為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因此,銀行承兌匯票的核算程序只是出票人申請承兌或持票人提示承兌中的壹種,不存在收款人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的核算程序。
根據核算程序和操作規程,出票人向銀行申請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的基本核算程序大致可分為十二個步驟(持票人提示承兌的程序也大致相同):
第壹步是企業應用。出票人持銀行承兌匯票向匯票上記載的付款銀行申請承兌時,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並按規定準備銀行承兌申請書,寫明申請承兌的金額、款項用途和承兌期限。資金來源和擔保方式等。出票人除向承兌銀行提交流動資金貸款對應的單據外,還應提供商品購銷合同、交貨單據等。,並在合同中註明“銀行承兌匯票結算”字樣。
第二步,銀行受理。主要有三層含義:壹是信貸經辦人員要及時向信貸負責人匯報出票人的基本情況和承兌業務的情況,由信貸負責人確定承兌意向,必要時與客戶面談;二是信貸經辦人員要收集整理受理信息;第三,根據初步情況確定信貸負責人。
意向,並指定經辦人員進行受理調查或說明理由,退回資料。
第三步是驗收調查。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壹是出票人的基本情況;第二是擔保人的擔保;第三是是否存在真實的交易關系;四是承兌保證金的比例或減免保證金的理由。驗收調查報告應重點突出、要素完整、分析客觀、真實可靠。
第四步是接受和認可。主要有四層意思:壹是接受銀行信貸部門負責人的審批意見;二是經辦行主管行長的審批意見;三是上級信貸部門的審批意見;第四,由擁有最終決定權的審批人或貸款審查委員會考慮的審批意見。逐級審批後,逐級退回承兌行信貸部門,以便辦理承兌手續。
第五步,簽訂驗收協議。主要有三層含義:壹是承兌銀行的信貸員根據承兌匯票的審批意見,通知並草簽與出票人的銀行承兌協議;二是承兌行信貸部門負責人對簽訂的協議內容和要素進行審核,報主管行長確認;三是正式簽署驗收協議,壹式三份,復印件視實際需要而定。
第六步,銀行受理並收取手續費。承兌銀行與出票人訂立“銀行承兌協議”,並在“銀行承兌匯票”上註明“承兌”字樣、協議號和承兌日期,並加蓋公章。然後,承兌行會計部門對票據的記載內容、使用人和承兌協議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後,將二次匯票和承兌協議各壹份退回出票人,留下第壹次匯票卡片備查,同時向出票人收取票據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
第七步,落實保障。主要有兩層意思:壹是優先采用資產質押或抵押的方式,簽訂承兌質押合同或承兌抵押合同;二是對承兌保證人和不可撤銷保函的資信進行審查,由承銷信貸員在保函上簽字,報信貸部負責人審批。
第八步,監督存票。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應當按照承兌協議的規定,在匯票到期前按時將匯票全額存入其開戶行,以備銀行到期兌付。
第九步:委托收款。異地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應在匯票到期日前幾天委托其開戶銀行提前辦理托收。在第二聯匯票背面“被背書人背書”欄內寫上“委托收款”字樣,加蓋印章,同時填寫郵寄或電寄委托收款憑證。
“銀行承兌匯票”及其匯票編號在“委托收款憑證名稱”欄內註明,與第二張匯票壹起作為收款憑證,提交其開戶銀行。
第十步,...> & gt
問題10:銀行匯票如何操作填寫?樓主說的是應征稿嗎?
票據申請的填寫和要求根據不同銀行的要求不同,主要體現在代理付款行壹欄。代理付款行主要填寫簽發現金銀行匯票時的代理付款行,與此欄是否填寫無關,只是有些銀行要求不得填寫。
另外註意的是,收款人和付款人要填寫清楚,文字和數字的金額要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