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根據妳的描述,妳只是少收了應收賬款80元。根據審計重要性原則,實際上可以不調整,因為金額太小,但根據財務準確性的要求,如果要調整賬戶,應做如下分錄:
借方:其他應收款80
貸:應收賬款80
性質也是資產之間的相互轉換,所以問題不大。不知道大家對此是否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