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狠抓糧食企業商品流通費管理,督促企業嚴格按照財政部《國營商業和外貿企業成本管理實施細則》(112號),重點抓好糧油成本的合理分攤和修理費、保管費等費用的管理。
二、加強糧油差價補貼支出管理。
要嚴格控制糧油差價補貼範圍。除按統銷價銷售的糧油外,其他價格銷售的糧油壹律不能補貼;要嚴格控制補貼標準,堅持以原糧差價為基礎,轉化為成品糧差價補貼;並堅持彌補零售環節,防止重復補貼;國務院國發[1987]37號文件規定的糧食銷售和支出。
金額有壹定空間。各地要合理安排和控制糧油銷售,盡力控制和節約開支:要加強對糧食企業輔助業務和自營糧食的管理,特別是要防止聯營或銷售生米和生油,把國家財政支出的增加和糧油差價補貼變成企業利潤。
三、加強糧油加工企業的財務管理
要加強糧食企業內部糧油價格的管理和監督;嚴格控制糧油加工工作報酬標準,不得隨意提高,防止借“代加工”向“定價加工”轉變的機會,變相提高工作報酬標準;還要加強企業內部經濟核算,完善工商之間的過磅、丈量程序。糧油加工企業要深化改革,加強管理,挖掘企業內部。
潛力,提高產量等方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四、加強糧食企業利潤管理。
近年來,糧食企業利潤留成增長較快,但壹些企業使用不合理,未能充分發揮應有的經濟效益。壹些地區留存利潤用於發展生產的比例低,用於職工福利和獎勵的比例高,不利於企業的轉型和生產經營的發展。因此,必須認真監督糧食企業利潤留成的提取、分配和使用。
該證將企業留存的大部分利潤用於發展生產經營。
五、加強地方糧油補貼管理。
近年來,壹些地方在中央>中規定:除政策外,自行采取了壹些價外補貼措施,但各地在預算分配上相當混亂,有的在“糧油加價”,有的在“糧油差價補貼”,有的在“糧食企業虧損補貼”等等。為加強管理,便於分析,自1987年1月1日起,各地自行決策。
各種價外補貼支出,如提高加價比例自行收購糧油價外補貼、自行談判平準和超出中央規定的談判平準收購價格增加補貼(即在合同訂單比例價格基礎上每斤加6分錢、4分錢),均由地方自行財力解決。為了便於核算,1987年,國家預算支出科目增設了第244號“地方糧油價格補貼”科目。今年以來,凡已在其他收支科目中列支或退庫的,請按本通知規定盡快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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