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原材料的會計分錄
購入原材料以及驗收入庫,此時根據實際可以區分為四種情況,分別是:發票賬單與材料同時到達、發票賬單先到,材料後到、材料已到,票賬單未到還有采用預付貨款的方式采購材料。
1.發票賬單與材料同時到達: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發票賬單先到、材料後到:
發票賬單到時: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材料到時: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3.材料已到、發票賬單未到:因為需要等待發票,所以經濟業務發生時暫不入賬,月末發票仍未到達時:
為了保證賬實相符,應在月末,按估計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
發票到達時根據發票登記入賬: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4.采用預付貨款的方式采購材料:
預付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材料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補付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退回的多預付的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付賬款
發出時:
材料被生產車間領用,並用於生產產品: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
材料被生產車間管理部門領用:
借:制造費用
貸:原材料
材料被行政管理部門領用:
借:管理費用
貸: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