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商品的分錄寫法如下:
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工業企業為主營業務收入的6%,商業企業為主營業務收入4%)。
2、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主營業務收入的17%)。
會計分錄亦稱“記賬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壹種記錄。在登記賬戶前,通過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
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不同於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要求要素齊全,並有嚴格的審核與編制程序,而會計分錄則只是表明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科目與金額,是記賬憑證的最簡化形式。會計分錄通常只是為了講解方便而出現在書本之中,在會計實務中是很少出現會計分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