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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

根據財稅[2065 438+06]22號,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繳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核銷稅額、增值稅留抵、簡易計稅等。

(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設置進項稅、銷項稅抵扣、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出口退稅、進項稅轉出和多交增值稅。

銷售時,請輸入以下信息:

借方:銀行存款234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2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00。

月末應計成本時,作如下分錄:

貸項:庫存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