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如果企業的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了合理的損耗,那麽對於合理損耗的部分可以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進行處理,所以應該算作成本。
重置全價是指在當時的生產技術和市場條件下,重新購建相同的固定資產所需的全部費用。全價值重置的特點是能真實反映固定資產的現值,但也會帶來壹系列復雜的問題,會計實務也比較復雜,不適合作為通用的計價依據。
保險公司購買老舊固定資產或有存貨盈余固定資產時無法確定其原值,可以采用重置全價估值。
2008年6月5438+2月31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前銷售自己購進或者自制的自用固定資產,減按4%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後購進或者自制的自用固定資產的銷售,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008年6月5438+2月31日之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在2008年6月5438+2月31日之前銷售其外購或自制的廢舊固定資產,減按4%的稅率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