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基於內部控制的基本規範,B是授權審批控制,不屬於會計制度控制。
第三十壹條會計制度控制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準則體系,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完整。
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大中型企業應設總會計師。設有總會計師的企業,不得設置與其職權重疊的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