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
為了反映和監督其他應收款的增減及其余額,企業應設置“其他應收款”進行核算。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記“收回其他應收款”科目。期末余額壹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延伸信息的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
1.各種應收賠償和罰款。如因企業財產意外損失應向相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償等。;
2.租賃包的應收租金;
3.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如為員工支付的水電費、應由員工承擔的醫療費、房租等;
4.交押金,比如租包交的押金;
5.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
百度百科-其他應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