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用字金額書寫規範包括:
①數字中的漢字數量;
(2)用正楷或行書書寫;
③不得用簡化字代替;
(4)金額以文字數字表示,以“元”或“角”表示;
⑤發行日期必須用中文大寫。比如“零”、“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