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2022教育部人才認定標準

2022教育部人才認定標準

Xi五類人才分類標準

5438年6月+2022年2月,Xi安德人才有了新變化。Xi高層次人才分為海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地方級領軍人才,具體如下:

壹、D類人才:Xi市優秀人才。

1.在世界500強企業和行業20強企業中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的高級管理和技術人員,在中國100強企業和行業10強企業中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的高級管理和技術人員。(以最新公布的排名為準)

2.獲得省、市、行業(部級)技能獎的高技能人才和產業工人,技術能手、工藝大師。

3.獲得博士學位的人獲得了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學的碩士學位(最近或畢業年度世界大學排名前四名之壹: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QS世界大學排名、美國新聞世界大學排名、世界軟科學大學學術排名)。

4 .具有高級職稱、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等相應職級的人員。

5.率先成立企業法人,註冊資本654.38+0萬元(含),吸引20人(含)以上,年創稅收20萬元(含)以上。

6.被Xi安用人單位錄用,年薪30萬元以上(稅後)的人員。

二、E類人才:Xi市實用後備人才。

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的實用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碩士學位、學士學位、中級職稱、技師等相應職級的人員。

三、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人才)

1.諾貝爾獎、圖靈獎、菲爾茲獎、普利茲克獎獲得者;

2.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歐美等發達國家的科學院、工程院院士;

4.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名譽學部委員;

5.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拔尖人才和創新團隊項目負責人;國家“高層次人才特別支持計劃”優秀人才;

6.近五年歷任世界500強公司總部首席執行官、首席運營官、首席技術官(以《財富》最新發布為準,下同)。

四、國家領軍人才(B類人才)

(壹)科技創新和創業領域

1.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青年項目除外)獲得者等。

2 .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前5名完成人,二等獎第壹完成人;國防科技工業傑出人才獎獲得者;

3.中國專利金獎、中國設計金獎前2名完成人(必須是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

4.國家重點R&D計劃重點專項負責人;

5 .國家“863計劃”領域專家組組長、副組長;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承擔研究任務的項目專家組成員;國家科技支撐(攻關)計劃項目負責人;

6.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總體組首席技術官、副首席技術官;

7.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支持重大項目主持人,獲得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和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學術帶頭人支持;

8.國家重點學科學術技術帶頭人;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技術)中心、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主任(首席科學家)。

(二)企業管理領域

9.近五年內在某世界500強企業二級公司或地區總部(每個單位限3人)擔任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研發主要成員;近五年內擔任中國企業500強總部高級管理人員(以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最新發布為準)或技術研發主要成員(每個單位限3人);

10.在Xi安先進制造等重點行業上年度累計納稅超過8000萬元的企業擔任董事長、總經理、首席技術專家(每單位限3人);

11.在Xi安先進制造等重點行業連續工作1年且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1萬元以上的;

12.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項目運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每單位限2人);

13.“全國文化企業30強”高級管理人員(以光明日報、經濟日報最新發布為準)(每個單位限2人);

14.私募股權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創新創業團隊核心成員(每個單位限3人,且必須是團隊負責人和2名核心成員);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技創新板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首席技術專家(每個單位限3人);

15.在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核準登記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機構的營業總部或壹級分支機構(含城市壹級分支機構)任職,年收入達到上年度我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0倍以上的人才(每個單位限3人)

(3)教育和健康

16.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劃“特聘教授、教授;

17.首屆全國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獲得者;

中醫碩士;國家級名中醫;

19.吳階平醫學獎獲得者;舒蘭醫學獎獲得者;

20.中華醫學會專業分會(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含候任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現已聘任。

(4)社會科學、文化藝術。

2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

22.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特等獎第壹完成人;

23.中國工藝美術大師;

24.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25.茅盾文學獎獲得者;魯迅文學獎獲得者。

(5)綜合類

26名國家“高層次人才特別支持計劃”領軍人才;陜西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傑出人才;

27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入選;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28.中國政府“友誼獎”獲得者;

29.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牌獲得者。

動詞 (verb的縮寫)地方領軍人才(C類人才)

(壹)科技創新和創業領域

1.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青年項目獲得者;陜西“三秦學者”創新團隊支持計劃組長等。

2 .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二等獎,前5名完成人;省、部、軍、國防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前5名完成人和壹等獎的前3名完成人;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3 .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設計優秀獎、省級專利獎的第壹完成人(必須是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

4.國家重點R&D計劃重點專項任務(項目)負責人;

5.國家“863計劃”領域專家組成員,專項組組長、副組長,項目負責人(項目已通過竣工驗收);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助理、項目負責人(項目已通過竣工驗收);國家科技支撐(攻關)計劃負責人(項目已通過竣工驗收);

6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或課題已通過驗收);

7.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重大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重點項目負責人(項目已通過最終驗收),獲得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人;

8.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前2名副主任;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副主任前2名;省部級實驗室、省部級重點實驗室、省部級工程實驗室、省部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且項目已通過竣工驗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主任。

(二)企業管理領域

9.近五年內擔任過中國制造業500強企業總部高級管理人員(以中國企業聯合會和中國企業家協會最新發布為準)或技術研發主要成員(每個單位限3人);

10.擔任Xi安先進制造等重點行業上壹年度納稅4000萬元以上企業董事長、總經理、首席技術專家(每單位限3人);

11.在Xi先進制造業等重點行業連續工作1年且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60萬元及以上的人員;

12.省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省級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省級龍頭文化企業運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每個單位限2人);

13.私募股權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的創新創業團隊核心成員(每個單位限3人,且必須是團隊負責人和2名核心成員);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入選壹級掛牌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首席技術專家(每個單位限3人);

14.受聘於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註冊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機構的營運總部或壹級分支機構(含市內壹級分支機構),具有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註冊會計師(CPA)、註冊理財規劃師(CFP)、金融風險管理師(FRM)、特許註冊會計師(ACCA)等國際資格證書的海內外人才 在金融行業工作3年以上且年收入達到上年度我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0倍以上的人員(每個單位限3人)。

(3)教育和健康

15.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和“創新團隊發展計劃”青年學者;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先進教師、省級特級教師;

16.全國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第二完成人,全國優秀教學成果壹等獎第壹完成人;

17.省級名中醫;中國醫師獎獲得者;中華醫學會科學技術獎壹等獎、中華預防醫學會科學技術獎、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中華中西醫結合學會科學技術獎為前2名;

18.國家重點臨床學院(學科)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院(學科)學科帶頭人(含1年項目);現招聘省醫學會專業委員會主任、副主任。

(四)人文社會科學、文化藝術

19.國家社科基金優秀成果項目負責人;

20.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第二完成人、壹等獎第壹完成人;

21.國家文化大師和“四個壹批”人才;

22.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壹等獎第壹名獲得者;

23.省級工藝美術大師;

24.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25.近五年內在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傳統工藝、體育等領域獲得國家行政部門重大獎項者(壹等獎以上)。

(5)綜合類

26名國家“高層次人才特別支持計劃”拔尖青年人才;陜西省“高層次人才特別支持計劃”入選者;

27.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專家、中青年專家;

28.三秦友誼獎獲得者;

29.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壹等獎第壹名獲得者;神農中國農業科學技術獎壹等獎第壹完成人;國家農業科研優秀人才;中國農業人才獎獲得者;

30.全國技術能手和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職工勞動競賽、技能競賽等技術冠軍和技術能手;全國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