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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現金會計分錄

取現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提現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向銀行提取現金,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零星開支等用的款項。

主要用於小額零星報銷費用支出,其使用範圍為:除工資統發項目外的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其他確需支付現金的支出等。

為了資金的安全,對公賬戶提現的行為,其要求是非常嚴格的。在這裏有兩種常用的取現方式可供選擇:

直接取現:所謂的直接取現,是從基本賬戶裏直接提取現金,這需要開具現金支票進行操作。而銀行會根據不同企業,核定的不同的備用金領取限額。

間接取現:間接取現就比較好理解和操作了。就是通過轉賬把款項轉給別人,再從個人賬戶進行取現,就方便得多。但是需要提醒大家,這樣做是不符合規定的,不建議用這個方法。

從銀行取現需要什麽原始憑證?

從銀行取現需要現金支票作為原始憑證。企業通過開具現金支票,再由經辦人員在銀行進行現金操作,然後留下現金支票存根作為企業會計憑證登記的依據並附上原始憑證。企業財務人員在完成銀行提現操作後,應根據“銀行存款”和“手頭現金”賬目編制相應的會計分錄,並進行登記備案。“銀行存款”賬戶主要用於計算企業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項存款。“手頭現金”賬戶主要用於計算企業實際持有的現金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