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組建過程中,往往有多種方式可供選擇。在不同的選擇方式中,對於企業經營者來說,往往能從中獲得不同的利益,這利益之中就存在稅收收益的問題。例如對於壹個母公司來說是設立子公司還是設立分公司,就有很大的利益差別。子公司在形式上是壹個獨立的法人,獨立核算其盈虧,而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它的盈虧要同控股公司(母公司)合並計算納稅。壹般說來,如果組建的公司壹開始就可以盈利,設立子公司更有利;如果組建的公司在經營初期發生虧損,那麽組建公司會更有利。
2.通過財務籌劃達到節稅。
企業在會計核算過程中,通過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以減少其納稅義務。例如,材料采購成本核算時,可用"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或其他方法;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計提方法的選擇等,都存在壹個最優方案,使企業年度內或跨年度所實現的利潤符合企業節稅的要求。
3.利用稅法中的稅收優惠條款節稅。
在許多國家,為了保證稅法的統壹性和靈活性的結合,使稅收更好地適應經濟形勢的需要,國家規定了許多稅收優惠措施。而合理利用這些優惠條款,就可以達到節稅目的。
高瞻財管提供稅務籌劃方案 結合何地稅收窪地園區優惠政策,確保節稅效果 政策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