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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作內部賬戶對賬單

內部賬戶報告與外交部長的報告相同。內部賬戶只是不算稅,不需要正規發票。其他的都是按照同樣的標準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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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2006)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規範財務報表的列報,保證同壹企業不同期間和不同企業同壹期間的財務報表相互可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財務報表是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結構性報表。財務報表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下同)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5)註意事項。

第三條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準則:

(1)財務報表中交易和事項的確認和計量。

(2)現金流量表的內容、格式和列報要求。

(3)其他會計準則規定的特殊列報要求。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條企業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基礎,根據實際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其他會計準則進行確認和計量,並在此基礎上編制財務報表。

企業不能用附註披露代替確認和計量。

如果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財務報表不再合理,企業應采用其他基礎編制財務報表,並在附註中披露這壹事實。

第五條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保持壹致,不得隨意變更,但下列情況除外:

(1)會計準則要求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發生變化。

(2)企業經營性質發生重大變化後,改變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方式,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第六條不同性質或功能的項目,除不重要的項目外,應當在財務報表中單獨列示。

性質或功能類似的項目屬於重要類別的,應當按照其類別在財務報表中單獨列示。

重要性是指財務報表中某壹項目的遺漏或錯報會影響使用者的經濟決策,該項目具有重要性。重要性要根據企業所處的環境,從項目的性質和金額來判斷。

第七條除其他會計準則另有規定外,財務報表中的資產與負債、收入與費用之間不得相互抵銷。

資產項目以扣除減值準備後的凈額列示,不予抵銷。

非日常活動產生的利得和損失列為扣除費用後的凈收益,不予抵銷。

第八條本期財務報表的列報至少應當提供上壹可比會計期間所有報告項目的比較數據,以及與理解本期財務報表相關的說明,其他會計準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本準則第五條的規定,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當期的列報要求對上期比較數據進行調整,並在附註中披露調整的原因、性質和各項調整的金額。調整上期比較數據不可行的,應在附註中披露不調整的原因。

不現實是指企業在做了所有合理的努力後,仍然無法采用某壹規定。

第九條企業應當在財務報表的顯著位置披露下列事項:

(壹)企業名稱。

(2)資產負債表日或財務報表涵蓋的會計期間。

(3)人民幣金額單位。

(四)財務報表為合並報表的,應當註明。

第十條企業至少應當每年編制壹次財務報表。年度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短於壹年的,應披露年度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及較短期間的原因。

第十壹條本準則規定在財務報表中列示的項目,應當單獨列示。應增加按照其他會計準則單獨列報的項目。

第三章資產負債表

第十二條資產和負債應當分別列示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金融企業的資產或負債,如果能夠提供可靠的、更相關的信息,可以按照流動性的順序列示。

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資產,應當歸類為流動資產:

(1)預計在壹個正常的商業周期內實現、出售或消耗。

(二)主要為交易目的持有。

(3)預計自資產負債表日起壹年內(含壹年,下同)實現。

(4)自資產負債表日起壹年內具有無限能力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第十四條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資產,並按其性質列示。

第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負債,應當歸類為流動負債:

(壹)預計在正常商業周期內結算。

(二)主要為交易目的持有。

(三)自資產負債表日起壹年內清償。

(四)企業無權將結算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壹年以上。

第十六條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並按照其性質列示。

第十七條自資產負債表日起壹年內到期的負債,企業預計將償還義務獨立延展至自資產負債表日起壹年以上的,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如果清算義務不能獨立延續,即使在資產負債表日後、財務報表批準前簽訂了重新安排清算計劃的協議,該負債仍應歸類為流動負債。

第十八條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或之前違反長期借款協議,導致貸款人隨時要求償還的負債,應當歸類為流動負債。

在資產負債表日或之前,貸款人同意提供自資產負債表日起壹年以上的寬限期,在此期間企業可以糾正違約行為,貸款人不能隨時要求清償,該負債應歸類為非流動負債。

類似情況下的其他長期負債,參照前兩款處理。

第十九條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類別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壹)貨幣資金。

(二)應收及預付款項。

(3)交易投資;

(4)庫存;

(5)持有至到期投資;

(6)長期股權投資;

(七)投資性房地產;

(八)固定資產;

(九)生物資產;

(十)遞延所得稅資產;

(十壹)無形資產。

第二十條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至少應當包括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的合計項目。

第二十壹條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壹)短期貸款;

(2)應付款項和預收款項;

(三)應交稅費;

(四)應付職工薪酬;

(五)預計負債。

(6)長期貸款;

(七)長期應付款。

(八)應付債券。

(9)遞延所得稅負債。

第二十二條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至少應當包括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和負債的合計項目。

第二十三條資產負債表中的所有者權益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壹)實收資本(或股本);

(二)資本公積。

(3)盈余公積;

(4)未分配利潤。

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企業應當在所有者權益類中單獨列示少數股東權益。

第二十四條資產負債表中的所有者權益類應當包括所有者權益合計項目。

第二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應當列示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合計項目。

第四章損益表

第二十六條費用應當按照其功能分類,分為經營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

第二十七條利潤表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壹)營業收入;

(2)運營成本;

(3)營業稅;

(4)管理費用;

(5)銷售費用;

(六)財務費用;

(七)投資收益;

(八)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九)資產減值損失;

(十)處置非流動資產的損益。

(十壹)所得稅費用;

(12)凈利潤。

金融企業可以根據其特殊性在利潤表中列示項目。

第二十八條在合並利潤表中,企業應當在凈利潤項目下單獨列示歸屬於母公司的損益和歸屬於少數股東的損益。

第五章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第二十九條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應當反映所有者權益各組成部分當期的增減變動情況。當期損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與所有者(或股東,下同)發生資金往來導致的所有者權益變動,應當單獨列示。

第三十條所有者權益變動表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

(1)凈利潤;

(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項目及其總額。

(3)會計政策變更和差錯更正的累積影響;

(四)所有者投入資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等。;

(五)按照規定提取的盈余公積;

(六)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期初和期末余額及其調整。

第六章註釋

第三十壹條附註是指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所列項目的書面描述或詳細信息,以及對這些報表未列項目的說明。

第三十二條附註應當披露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相關信息應當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等報表所列項目相互參照。

第三十三條附註壹般應按以下順序披露:

(壹)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二)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

(3)重要會計政策的說明,包括財務報表項目的計量基礎和確定會計政策的依據等。

(四)重要會計估計的說明,包括確定很可能導致下壹會計期間資產和負債賬面價值重大調整的會計估計的依據等。

(5)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及差錯更正的說明。

(6)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所列重要項目的進壹步說明,包括終止經營後利潤的金額和構成等。

(7)或有事項及承諾、資產負債表日後非調整事項、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三十四條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資產負債表日後、財務報表獲準公布前擬派發或公布的股利總額和每股股利金額(或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總額)。

第三十五條下列事項未在隨財務報表披露的其他信息中披露的,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

(壹)企業註冊地、組織形式和總部地址。

(2)企業的業務性質和主要經營活動。

(3)集團母公司和最終母公司的名稱。

企業會計準則第365438號+0-現金流量表(2006)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規範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和列報,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報表。

現金是指庫存現金和可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

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當在這些準則中提到“現金”時,除非也提到現金等價物,否則現金和現金等價物都包括在內。

第三條合並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和列報,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條現金流量表應當將現金流量與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分開報告。

第五條現金流量應當按照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總額分別列示,但下列項目可以按照凈額列示:

(1)代表客戶收取或支付的現金。

(2)周轉快、金額大、期限短的項目的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

(三)金融企業的相關項目,包括短期貸款的發放和回收、活期存款的吸收和支付、同業存款和存款的存取、其他金融企業的資金拆借、證券買賣等。

第六條自然災害損失、保險理賠等特殊項目,應當按照其性質劃分為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類別,並單獨列報。

第七條外幣現金流量和境外子公司現金流量應當采用現金流量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或者通過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現金流量發生日即期匯率相近的匯率進行折算。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應作為調節項目在現金流量表中單獨列示。

第三章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第八條企業應當采用直接法列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經營活動,是指企業除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壹切交易和事項。

直接法是指通過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主要類別列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第九條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可以通過以下渠道獲取:

(壹)企業會計記錄。

(2)根據下列項目調整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等項目:

1.當前存貨和經營性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的變化;

2.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資產減值準備等非現金項目;

3.投資活動或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其他非現金項目。

第十條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至少應當單獨列示下列項目:

(壹)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二)退還已收稅費;

(三)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四)購買商品和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五)支付給職工的現金;

(6)繳納的各種稅費;

(七)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第十壹條金融企業可以根據行業特點和現金流量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現金流量項目的類別。

第四章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第十二條投資活動,是指企業長期資產的購建以及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範圍內的投資和處置活動。

第十三條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至少應當單獨列示下列項目:

(壹)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

(2)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凈額;

(4)購買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產生的現金凈額;

(五)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6)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

(七)投資支付的現金;

(8)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第五章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第十四條籌資活動是指導致企業資本和債務規模及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

第十五條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至少應當單獨列示下列項目:

(壹)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

(二)取得貸款收到的現金;

(三)收到與籌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

(4)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

(五)分配股利、利潤或者支付現金利息;

(六)支付與籌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

第六章披露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至少應單獨披露下列調整凈利潤的項目:

(壹)資產減值準備;

(2)固定資產折舊;

(3)無形資產攤銷;

(4)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

(5)待攤費用;

(6)待攤費用;

(七)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的損益;

(八)固定資產損失;

(9)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十)財務費用;

(十壹)投資損益;

(12)遞延稅款;

(十三)存貨;

(14)經營性應收賬款:

(15)應付業務賬款。

第十七條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本期購買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的下列信息:

(a)購買或處置價格;

(二)以現金支付的購買或處置價款部分;

(3)處置或購買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取得的現金:

(4)購買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業務單位按主要類別分類的非現金資產和負債。

第十八條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不涉及當期現金收支,但影響其財務狀況或者可能影響其未來現金流量的重大投資和籌資活動。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下列與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有關的信息:

(1)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構成及其在資產負債表中的相應金額。

(2)企業持有但未被母公司或集團內其他子公司使用的大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余額。

內部會計的實踐:

其實內部賬戶核算和外部賬戶核算是壹樣的,通常不允許做兩套賬。但很多企業出於自身需要,將賬目分成兩套,壹套用於納稅,壹套用於經營者掌握全面的經營信息。因此,內部賬戶是企業內部所有業務活動的記錄。它可以是流水賬的形式,也可以是與外部賬戶相同的形式。外部賬戶通常不會在報表中反映壹些隱性收入。但在內部賬戶中,它必須全面、真實、完整地反映企業各項經營活動的情況。

1.對內部賬戶沒有要求。可以按照外部賬戶的形式要求做賬,也可以做流水賬。換句話說,只要收支登記清楚,就受歡迎。

2.月末報表可以根據老板的要求準備。

3.會計流程請參考外部會計流程:

(1)根據出納轉來的各種原始憑證進行審核,核實無誤後編制會計憑證。

(2)根據會計憑證登記各種明細賬。

(3)月末制作計提、攤銷、結轉會計憑證,匯總所有會計憑證,編制會計憑證匯總表,根據會計憑證匯總表登記總賬。

(4)結賬和對賬。確保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5)編制會計報表,數字準確,內容完整,並進行分析和說明。

(6)將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